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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柔性执法 让企业知“错”能改

浙江日报 2021-08-10 17:41:53

“你是首次违反条例事项,能够主动改正,及时补齐台账,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但下不为例。”近日,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辖区内某化妆品商行发出了《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这是自今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以来,洞头区首个适用“首违不罚”免于处罚的案例。

据了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化妆品商行未建立化妆品销售记录台账,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此前,根据相关规定,该经营主体将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对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3个要件的主体,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当事人系一年内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已及时补齐相关销售台账,满足“首违不罚”规定要件。考虑到疫情环境下实体经济艰辛及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决定对当事人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制发送达《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并要求当事人从中吸取教训,在日常经营中要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首违不罚政策给了企业一次纠正错误的机会,也让行政执法更加有温度。近年来,洞头区以推进柔性执法为抓手,积极践行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有效增进了政府部门与各市场主体的相互理解,持续提高了企业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和企业主对部门执法的满意度。

原标题:柔性执法 让企业知“错”能改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