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明年起拟实行“六统一”

温州网 2021-08-11 09:37:00
《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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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建立市域范围内筹资责权对等、待遇享受公平、经办服务无差别的现代化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市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收支、经办服务、定点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统一。《征求意见稿》确定到2022年12月底,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成熟定型。

《征求意见稿》提出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基金管理、管理服务三大任务。其中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包括统一参保范围、缴费政策、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支付方式、价格和招采管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拟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执行统一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统一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在巩固户籍人口参保的基础上,将常住人口纳入参保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职工医保参保范围和对象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和对象为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待遇以外的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统一待遇保障水平方面,《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医保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含医用材料)目录。分别执行统一的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统一的住院统筹、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等保障待遇范围和标准以及统一的异地就医待遇政策,合理拉开统筹区内外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含一共体内成员单位)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分级诊疗和参保人员合理有序就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市级统筹实施后,各地不得自行调整待遇保障政策。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明年起拟实行“六统一”

记者 何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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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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