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撞死路人 乘客赔了近8万元
温州网讯 聚会醉酒后,男子开车撞了人,坐在副驾的朋友田某很受惊,但更让他惊讶的是,他也要赔偿受害者家人近8万元的损失。近日,平阳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副驾驶乘客作为共同被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8年6月的一个晚上,石某与田某相约在平阳县海西镇某家饭店聚餐。到了晚上9时许,两人酒意正酣,田某提议到昆阳镇继续玩乐,石某一口答应。于是,在已经饮酒的情况下,石某开着轿车,载上田某一同向昆阳镇驶去。
然而车辆行驶没多久就发生了事故。原来,醉醺醺的二人在夜间未注意路况,再加上石某超速行驶,将正下班回家的张某撞死。经鉴定,石某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mg/100ml,达醉酒程度,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后张某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石某、田某和涉案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0万余元。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共同饮酒人彼此间具有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在同饮者酒后驾车时,负有一定的劝阻酒后驾驶行为的义务。石某酒后驾车时,田某不但没有劝阻,反而在副驾驶座上就坐,具有一定的过错,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酌定被告石某承担90%事故赔偿责任,被告田某承担10%事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11万元保险金,司机石某赔偿张某亲属经济损失684405元,田某赔偿79933元。
法官提醒,聚餐时需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作为同桌饮酒的朋友,对相互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包括相互提醒、劝告、通知、协助、照顾等。一方面,对其他共饮人要做到不劝酒、不灌酒;另一方面,在他人醉酒时,应及时通知家人、安全护送、及时救治等。
来源:温州商报
原标题:男子醉驾撞死路人 乘客赔了近8万元
记者:黄伟 通讯员 慕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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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温州年均查处酒驾1.16万余起
今年以来已查获酒驾9891起
其中醉驾2928起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持续严抓酒驾工作,截至目前已查获酒驾9891起,其中醉驾2928起。
在这些酒驾案例中,从年龄分析,21-30岁占15.1%,31-40岁占28.4%,41-50岁占29.2%,51-60岁占18.8%,60岁以上占8.3%;从时段分析,0-6时1498人,6-18时1938人,18-24时6455人,其中最多时段集中在20-22时;从性别分析,男性驾驶员9522人,占了绝大多数。
今年是“醉驾入刑”实施的第十年。2011年-2021年期间,温州平均每年查处酒驾1.16万余起,累计查处醉驾3万余起。性别占比上,男性占比超过96.9%,女性有3000余起;年龄结构上,20-30岁占比20%,30-40岁占比34.5%,40-50岁占比29.6%,50-60岁占比12%,最小的13岁,最大的85岁;酒精呼气数值中,超过400mg/100ml的有30人,其中最高呼气数值达到了610mg/100ml。在查处的酒驾人员中,非温州籍占比超过40%,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而被终身禁驾人员198人。
据市交管局透露,炎炎夏日,酒驾数量也随着气温呈上升趋势。为此,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行动部署,全市酒驾严管力度将“再升级”,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开展每日路检路查、集中夜查、重要节假日全国集中统一查等系列行动,并联合辖区政府、街道办和文明办等单位,督促餐饮娱乐行业协会、饭店、宾馆、KTV等涉酒场所以及停车场管理员开展共治劝阻活动,最大限度挤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空间。
来源:温州商报
原标题:近10年温州年均查处酒驾1.16万余起,今年以来已查获酒驾9891起,其中醉驾2928起
记者:吴健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