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口首个人才住房配售政策出炉

温州网 2021-09-02 15:15:22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

  温州网讯(记者 伍秀蓉)住有所居、心有所安,安居才能乐业。为打造更优人才生态环境,更好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住房服务,助力“湾区智创城 海上新温州”建设,近日,《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人才住房配售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着眼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多渠道解决人才居住需求。在《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将配售范围扩展到落户在瓯江口辖区的省、市直属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支持在瓯江口辖区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对特定单位人才按照在瓯江口享有的购房优惠与市区基本持平的原则加大优惠力度,加快引进重大项目和高层次人才。

  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分为普通适用配售对象和特定适用配售对象。普通适用配售对象是指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简称《租售并举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以及后续相关系列配套细则文件规定条件所实施的对象。

  特定适用对象要求所在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个人符合普通适用配售对象条件。

  (一)省重大产业项目、省市县长项目工程(152工程)入选对象,且上一年度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投资任务,并经管委会经发局认定。

  (二)重大招商总部经济项目。需前一年内在瓯江口区内缴纳税收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并经管委会投促局认定。

  (三)高新技术企业。需在瓯江口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5亿元以上、上年度亩均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亩均税收35万元以上,并经管委会经发局认定。

  (四)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自创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基础性科研项目。需在瓯江口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亿元以上、上年度亩均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亩均税收35万元以上,并经管委会经发局认定。

  (五)入驻瓯江口辖区省、市直属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

  优惠原则

  普通适用配售对象优惠原则:人才按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其中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类人才可赠送一套不超过190平方米的商品房;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是紧缺专业人才,根据贡献分值和专业技术资格,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配售房源面积超过人才所属层次类别标准时,按备案价(核定价)的100%计收超出部分面积的购房款,但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可按所属层次类别折扣标准计收超出部分面积购房款。购置配售型人才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以人才住房办理贷款抵押。

  特定适用对象优惠原则:人才按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同时给予与市区基本持平优惠金额补差价,即按照“折扣+补贴”形式给予优惠。差价补贴按鹿城区上一年度人才房备案均价与瓯江口当年度人才房备案均价的差额部分补齐,折扣及差价补贴总和金额不高于所购人才房备案价格,差价补贴金额根据不同年度人才房备案价一年一测算。

  咨询电话

  人才办88078159,住建局88078466

  请扫描二维码阅读《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人才住房配售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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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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