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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一密接者多次违反规定去公共场所,行拘!

温州网 2021-11-18 08:00:00

2021年10月18日,张某某(男, 57岁,洞头区大门镇人)被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在前期流调工作中,张某某未按规定如实报告自己行程,谎称外地回来后一直在家中未外出。后流调工作组结合群众提供的线索,经过2天多的细致排查,方梳理出次密调查人员名单,给疫情防控带来不必要的人力、时间消耗,以及可能产生的疫情扩散风险。张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多次违反相关规定到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11月14日,被洞头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警方提醒: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全体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21年11月16日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洞头一密接者多次违反规定去公共场所,行拘!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陆珊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