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山林造路被判刑 赔偿290204元还要登报道歉
温州网讯 日前,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被告高某某、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案经调解达成协议,并由文成县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高某某、陈某分别在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文成县玉壶镇坳垟村、光明村开挖山林,建造农村道路,该行为改变了林地用途,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经鉴定,本案中被非法占用的林地总面积40余亩,其中防护林面积31亩。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本案被破坏的林种主要为地方公益林,且为防护林种,本案中高某某、陈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事法律,而且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同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同时,经专业机构鉴定,本案生态损害赔偿金为290204元。
今年5月,高某某、陈某分别被文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今年6月16日,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就高某某、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向法院提起该县首例单独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高某某、陈某承担生态修复、鉴定评估等损失和费用共计30万余元;同时判令二被告就本案破坏资源的行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二被告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均表示愿意履行全部诉讼请求并亲笔写下致歉信。10月28日,调解协议经公告期满后由文成县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开挖山林造路,导致植被严重毁坏 当事人被判刑,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290204元!登报道歉!
通讯员 陈伟银 金盈盈 记者 吴祖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为你推荐
-
疫情防控释放温州“科技力量” 温州9个重大新冠疫情防控科技攻关成果登台亮相
社会11-18
-
温州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暨第二届长三角美食文化周开启 助力温州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社会11-18
-
温州启动“百日攻坚”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社会11-18
-
温州卫健部门推出便民措施 多个事项可在线“智能秒办”
社会11-18
-
时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 温州组织检查水上运输与交通工程安全生产
温州11-18
-
将文化名山融入古城改造 重塑“九斗山”历史风貌
社会11-18
-
痛惜!夜学会结束刚到家,这位乐清干部累倒了再也没醒来,年仅47岁
县市新闻11-18
-
热搜第一!温职院毕业的蜜橘网店老板与一博士生的对话刷屏了!
社会11-18
-
80枚鹦鹉蛋打“飞的”从温州入境 背后藏有一条走私濒危物种犯罪链,涉案人员均已获刑
社会11-18
-
快递面单信息“裸奔”现象突出 市民如何增强防范意识
社会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