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让利,力度国内领先! 温州市科创基金管理新办法实施
温州网讯 基金规模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母基金最高出资比例从30%提高到40%、子基金最低设立规模从1亿元调整为5000万元……11月19日,记者从温州市科创基金投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上获悉,《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迭代升级正式发布,在加大政府让利力度等6个方面锐意改革、创新突破。厚植科创基金“开枝散叶”的沃土,引流创投资本汇聚温州,润泽优势特色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赋能温州高质量发展精彩蝶变。
子基金扩容争投
一批投资机构聚温州
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基金)是指由市政府批准设立,并按专业化、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温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领域的投资,重点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实施投资,并提供高水平的创业指导及配套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推中小微科技企业快速成长。
目前,科创基金已设立科创子基金22支,规模44.6亿元。31家投资机构与科创基金有合作意向。在签约仪式上,上海杉杉创晖创业有限公司、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航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投资机构就合作设立科创子基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设立子基金总规模达15亿元。
温州市科创基金参股的子基金“青科基金”是为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设立的配套基金,其主要功能是与青科孵化器、创业园形成协同效应,以基金为抓手招引高层次人才项目,培育高科技项目,支持峰会成果落地温州并实现产业化。现场青科基金与芯生代、星耀激光、纳百川3个青年科学家项目签署项目投资完成协议,共获得青科基金3200万元的投资。目前,青科基金已带动社会资本跟投13880万元,总共帮助企业完成17080万元的股权融资,资本带动率达到533.75%。
6个方面创新突破
吸引更多创业投资服务温州
科创基金是科创生态的关键要素,是推动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高效赋能科创人才高地建设,我市重新制定《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据悉,新办法共分总体要求、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运作管理、投资退出与终止、激励机制、风险控制、考核监督和容错机制、其他事项等八个部分。
会上,市科技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朱勇敏专门解读《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他介绍说,与老办法相比、与国内主要城市同类政策对比,我市新修订的办法在6个方面有较大突破,彰显温州推动科技创新的信心和决心。
——扩大母基金规模。科创基金规模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主要通过参投设立子基金和定向基金两种投资方式,重点投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产业以及高端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中早期项目。
——提高母基金出资比例。母基金最高出资比例从30%提高到40%,减轻部分创投机构募集资金的难度,以吸引更多的创投机构聚集温州。
——降低子基金设立门槛。子基金最低设立规模从1亿元调整为5000万元,以更有利于培育本土机构和吸引早期投资机构。
——延长子基金存续期限。从“5+2”7年,调整为“4+4+2”10年,即4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2年延长期,主要是为了引导子基金去投资急需支持的,具有长期战略意义、而短期看来又有一定风险的项目。
——放宽子基金返投要求。返投比例从按母基金出资额的1.67倍放宽到1.5倍,其中返投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比例从0.83倍放宽到0.5倍。同时,进一步扩大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范围,比如将“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标准放宽到300人以下,“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扩大到5000万元以下,并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1亿元以下,与科创板中的最低上市标准“营业收入不低于1个亿”相衔接。另外,在返投认定当中,对被投企业从市外迁往温州的基金招商项目,对投资温州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的投人才项目,按基金实际投资额的2倍予以认定,还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其他基金投温州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予以认定等等。
——加大政府让利力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存续期,4年内购买母基金在子基金中份额的,转让价格按原始投资额确定,4年后购买的,转让价格按原始投资额加上第五年起的利息来确定。二是在清算期,根据返投比例1.5-1.75倍、1.75-2倍、2倍以上三个档次,相应的将母基金从子基金中获得的全部收益按照40%、60%、80%三个档次给予让利。
“温州与国内主要城市比较,新办法规定的政府让利力度比较优势明显,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朱勇敏介绍说,政府让利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创业投资聚焦温州、聚焦科创,助力更多的科技成果在温州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温州科创产业培育和科技企业发展。
优化基金运营体制
决策、运营、监管相分离
据介绍,新办法还对科创基金的组织架构、运作管理、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对新老办法的衔接过渡作出合理安排。在决策程序上,坚持决策、运营、监管相分离的体制,明确由市科创基金管委会负责决策,市科技局承担管委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市国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市基金公司受托作为科创基金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科创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朱勇敏表示,我市将以此次新办法的发布为契机,抓紧开展基金各项业务,勇当产业和科技创新的开路先锋,期待与更多的科创新势力携手在温州耕耘科创事业,全面助力温州人才高地建设,共同绘就温州创新发展的美好未来。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政府让利,力度国内领先! 温州市科创基金管理新办法实施
记者 周大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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