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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行动轨迹公布!如有时空交集,请主动报告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04-02 23:56:00

  关于苍南县1例新冠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结果的通报

  4月2日22时21分,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回苍人员筛查中发现。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30日傍晚,乘动车D3141动车(2车厢)在苍南动车站下车,随后到通福路城北小区家中。

  3月31日全天在家休息,未出门。

  4月1日下午,到红太阳理发店(灵溪镇沪山康达西路49号)理发。

  4月2日,从家步行到百丈小区核酸场所(灵溪镇百丈村篮球场)检测核酸,之后回到城北小区家中,直至被管控隔离。

  接触新冠阳性感染者有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期间、地点与感染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如有3月27日以来乘坐从上海过来的列车,请您立即静止在家并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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