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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关于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乐清发布 2022-04-03 08:09:50

  乐清市关于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4月3日,乐清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3日起,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如下:

  封控区:柳市镇前西垟村西兴路81号整幢楼。

  管控区:柳市镇东至西兴路69弄布衣大药房附近巷弄,南至西兴路,西至柳青北路,北至泰伯巷。

  防范区:柳市镇东至玉龙路、西兴路、龙翔街,南至乐琯运河,西至柳青北路,北至泰伯巷。

  现将有关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和上门服务。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要求居家隔离,严禁人员聚集。

  三、防范区实行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属地防控部门有关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请全市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乐,非必要不出家门。

  五、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若有涉疫诉求,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求助。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乐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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