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中餐厅遭“天天中”员工喷红漆 两名涉案人员被行拘十二日
装修中的田野中餐厅被喷油漆。受访者供图
温州网讯 生意场上同行之间恶意竞争不可取。近日,位于市区南汇街道划龙桥路的一家正装修的田野中餐厅,两次被人喷红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店家在报警后得知,搞破坏的两人竟是天天中餐厅南浦店的员工。昨天上午,天天中餐厅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就此事表示道歉,并对两名涉事员工作出相应处理。
田野中餐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0月1日上午,工作人员发现店门口的玻璃被人用油漆写上了“坚决反对开餐饮,请政府作主”的字样。“我们这家店还在装修阶段,是向世纪联华租用的店辅,开餐饮店也是合法合规的。”该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就安装了监控。谁知几天后,便拍下了前来搞破坏的人。
监控视频显示,一名戴着黑色帽子、穿着白色衣服的男子,来到店门口往玻璃上喷漆写字。田野中餐厅立即报案,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则于10月8日将涉案的石某和郑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记者从该负责人出具的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石某和郑某某是天天中餐厅南浦店员工。两人为阻拦田野中餐厅装修营业,于10月1日4时许、10月8日4时许,采取喷漆写字的方式实施作案。随后,两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天。
喷油漆犯法吗?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一阳。他表示,这主要看损毁财物的价值有多大,严重的话构成犯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实施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昨日上午10时许,“天天中”在其微信公众号“天天中餐厅”,就此次事件,发表了一篇名为《对不起,我们“出名”了》的通报。“通报”称,公司南浦店的两名员工因一时冲动,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二人各降三级,薪资各降3000元/月,半年内不得涨薪。此外,对于公司管理层在管理、运营、品牌文化宣导和监控环节的疏忽,“天天中”将成立专项小组对运营流程和品牌价值观进行塑造。
来源:温州商报
原标题:
田野中餐厅遭“天天中”员工喷红漆
两名涉案人员被行拘十二日,“天天中”发通报致歉
记者:陈佩蕾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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