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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账单”出炉

温州网 2023-03-31 09:25:56

  温州网讯 3月30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温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该报告显示,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83.10亿元,36.9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33.76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6万笔、96.38亿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多渠道住房保障上的“压舱石”和调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器”作用,全力帮助缴存职工实现“安居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499.63亿元,贷款余额479.97亿元,公转商贷款余额50.14亿元,存贷款规模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我市也继杭州、宁波之后,全省第三个住房公积金存贷规模突破1000亿元的城市,继续站稳全省第三极。

  关键词:缴存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达97.95万人,同比增长10.34%

  聚沙成塔,聚水成涓。缴存扩面是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群体的关键,也是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着力在“开源蓄水”上下功夫,力争将更多的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做到“应缴尽缴、应建尽建”,实现巩固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的目标。

  《报告》显示,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4436家,净增单位3303家;新开户职工18.07万人,净增职工8.96万人;实缴单位35239家,实缴职工97.95万人,缴存额183.1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34%、10.06%、9.23%。截至2022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88.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3%;缴存余额499.63亿元,同比增长10.96%。

  有两组数据可以体现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惠民“属性”——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6.41%,国有企业占6.91%,城镇集体企业占0.35%,外商投资企业占1.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3%,灵活就业人员占3.55%,其他占4.31%;中、低收入占99.04%,高收入占0.9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07%,国有企业占2.66%,城镇集体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0.4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8%,灵活就业人员占2.89%,其他占6.97%;中、低收入占99.89%,高收入占0.11%。

  作为全国唯一的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全力持续推进“联系点”建设,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同时也将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公积金、民营企业制度扩面等内容写进全市“扩中提低”行动方案。

  与此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还推出多项举措,积极推动共富先行试点,其中包括试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个体工商户参加制度试点、探索产业园区企业利用公积金解决职工基本住房,等等。

  这一系列探索,真正受益的是老百姓——在龙港市探索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范围,帮助解决社员购建房的资金不足,助力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共同富裕。首批在13个社区试点,将覆盖人群2万余人;以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区的个体工商户建缴作为重点,创新自愿缴存模式,探索工作联动方式和政策集成,鼓励3万户个体工商户参加了住房公积金;探索了“以公积金为基础的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把非公企业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费用、成本转化为住房公积金,利用公积金支持职工租赁宿舍型住房,促进企业职工安居稳业。

  关键词:提取

  支持!提高!足不出户!住房公积金提取便民更惠民 36.9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33.76亿元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仅仅是购买房子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符合这些条件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2年,我市有36.9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33.76亿元,同比下降0.1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05%,比上年减少6.82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988.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65%。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4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91%,租赁住房占7.7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4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53%,高收入占1.47%。

  对于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继续予以支持。按照去年的政策,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既有住宅列入县(区)级以上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并已实施改造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022年,38户老旧小区改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205.08万元。

  去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对提取政策作了调整情况:职工因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由不超过1200元提高至不超过1400元。

  可能很多市民不知道的是,现在足不出户,就可以直接在线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以“浙里办”APP为例,大家可以打开“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公积金”,或者搜索“住房公积金”进入服务,点击“添加账户”即可,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点击住房公积金页面“公积金提取”事项,选择您要办理的提取业务进行办理。

  关键词:贷款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6万笔96.38亿元 为职工购房节约利息支出超9亿元

  住房公积金作为长期住房储金,为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提供了重要支持,已经成为助力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力量。

  2022年,温州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6万笔96.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9%、17.94%。此外,还发放了公转商贴息贷款6笔178万元,当年贴息额10933.13万元。

  2022年,温州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224.4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78%,比上年末增加1.6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3677.4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0.95%,90~144(含)平方米占70.90%,144平方米以上占8.15%。购买新房占71.43%,购买二手房占28.5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5%。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8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1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30%,30岁~40岁(含)占43.97%,40岁~50岁(含)占20.56%,50岁以上占3.1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0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97%;中、低收入占98.40%,高收入占1.60%。

  关键词:纾困解难

  第一时间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惠及千企万户 11个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去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住建部、省住建厅和温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实施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灵活就业人员缓缴住房公积金等阶段性支持政策,众多企业、职工因此受益。

  同时,按照国家、省、市一系列稳经济政策及相关部署精神,又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了《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稳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等一揽子政策,紧扣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重点提高缴存人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提高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累计支持4242户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提高政策,贷款金额30.12亿元,支持36191名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提高政策,提取金额3.59亿元。同时,积极制定实施“510+”民营企业建缴公积金补贴政策,助力企业稳岗就业;牵头领办全省“金心惠企”场景建设运行,实施“公积金+金融”综合服务,引导合作银行为缴存企业和职工提供增信融资产品,助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安居、服务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愈加明显。

  当前,越来越多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实现了在线即办、“跨省通办”。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了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3个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出具缴存证明、正常退休提取、购房提取、提前结清、开具贷款结清证明、单位缴存登记开户、单位和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11个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迭代升级“身后一件事”等应用场景,持续推行“长三角一网通办”“数字社会·浙里民生关键小事”等平台应用,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的高效办理。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温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账单”出炉

  存贷款规模首次突破1000亿元 支持1.96万户家庭圆了安居梦

  记者:吕进科 通讯员 陈赛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张湉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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