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愚弄”法院 这家公司被判罚20万元
温州网讯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对法院隐瞒相关借款已全部清偿的事实,进行虚假的代偿操作,终自食其果。近日,浙江某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因虚假诉讼被瓯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罚款共计20万元。
2022年6月,浙江某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向温州瓯海法院起诉,要求曹某、宋某等4起案件被告分别偿还代偿款(分别为5万元至30万元不等)。
庭审过程中,曹某、宋某等人表示款项早在该公司代偿之前就已清偿完毕。瓯海法院经办法官经审理查明,该公司隐瞒相关借款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进行虚假的代偿操作,以原借贷、代偿法律关系之名,代替其对曹某等人另外的借贷法律关系,要求被告曹某等人履行债务,数额不实、证据不符,已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构成虚假诉讼行为。瓯海法院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并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官是怎么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诉讼情况?
据介绍,该担保公司提起的诉讼中,具有多个明显的虚假性质。一是诉讼标的虚假,其主张的是基于借款和代偿关系的追偿法律关系,但真实意图是主张其自身与各被告的借贷法律关系;二是诉讼金额虚假,诉争金额与实际借贷金额亦不相符,该担保公司特地挑选金额相近的部分,并以担保服务费等形式凑整金额;三是诉讼材料虚假,相关借款已经实际清偿完毕,已无代偿必要,该担保公司仍行代偿,明显属于为虚假诉讼准备材料。
综合情况,法院认为该案件属于典型的虚假诉讼,浙江某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违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无视司法权威,对其作出罚款决定,既是对其恶意伪造材料、妨碍诉讼行为的惩处,更是对其损害司法权威、扰乱诉讼秩序的警示教育。
法官提示,诚信诉讼适用于所有诉讼参与人,贯穿于整个庭审过程。近年来,瓯海法院不断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对该类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理一起。2022年瓯海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行为63件,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处以罚款14件,采取训诫等措施44件。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虚假诉讼“愚弄”法院 这家公司被判罚20万元
通讯员 瓯文 记者 张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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