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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未落实“一车一联单” 最高处罚20万元

温州网 2023-10-11 09:10:00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近日查处一起渣土运输车辆未落实“一车一联单”就清运建筑垃圾的案件。

  近日,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机场大道某路段时,发现一辆渣土运输车辆未落实“一车一联单”的扫码流程就开始清运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当即拦截了该车辆开展调查,并通知运输企业负责人及时来队接受询问。

  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截至当晚10时,该运输企业在某处工地共清运了8车建筑垃圾。而省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显示,当天该运输企业并没有生成电子转移联单,上述8车建筑垃圾的清运过程中均未使用电子转移联单。

  据介绍,电子转移联单是对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到运输中转,再到处置利用的全过程,进行线上智慧交互与监控,形成闭环处理建筑垃圾的电子信息载体。运输车辆在出场时,由施工单位对其进行“扫码”,并对承运信息进行确认;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线路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GPS全程开启;车辆在到达指定处置场地后,由处置场地管理人员再次扫码,就形成了一张包含时间、产生与处置地点、转运量等相关信息闭环的电子转移联单。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的,相关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应当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也就是说,渣土运输车辆未落实“一车一联单”的扫码流程就开始清运建筑垃圾,将面临最高20万元行政处罚。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渣土车未落实“一车一联单” 最高处罚20万元

  记者:蒋文泽 通讯员 陈小雁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张湉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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