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过错”就不能见义勇为当榜样了吗
救人现场资料照片
倪林勇(中)、刘建德(右)讲述救人经过
温州网讯 带头冲入地下室联手救出四人,见义勇为表彰时却没了自己的名字。乐清市民倪林勇昨天问记者:“难道就因为我犯过错,连见义勇为的行为都要被抹杀?”言语里充满委屈。
乐清市蒲岐镇华二村村民陈碎菊家地下室有个酿酒小作坊。2022年10月30日上午,陈碎菊搬入1000斤酒曲酿酒。由于二氧化碳过量沉积,当天下午,她到地下室拿东西时,突然觉得一阵眩晕恶心,并很快失去了知觉。媳妇黄乒乒发现情形不对,出门喊来邻居周燕芬一起救人,结果也双双倒地不起。危急时刻,正在后门疏通管道的几名水务工闻讯赶来。
这几人正是倪林勇、刘建德和张强。倪林勇第一个憋了一口气冲入地下室,看到走道上躺着一名中年妇女,旁边还有两人在地上不停抽搐……
倪林勇、张强等人合力将黄乒乒抬到屋外的空地上,张强立马对其做人工呼吸,接着刘建德与倪林勇一起下去将周燕芬抬上来。当几人将最里面的陈碎菊抬出时,发现楼梯口还躺着一男子。原来,陈碎菊的儿子闻讯赶来救母亲,也不幸中毒晕倒。几人又合力将其救了上来。由于救助及时,最终四人均脱离生命危险。
倪林勇、刘建德、张强三人的见义勇为事迹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2023年6月,乐清市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给三人记了三等功,并予以表彰。
但是,本月初我市发布的“记功决定”只给予张强一个人记个人二等功一次,没了倪林勇和刘建德两人的名字。“三人一起做的好事,嘉奖名单怎么变成了只有张强一人?”倪林勇和刘建德对此很不解。近日,我省发布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名单,张强被记一等功,倪林勇、刘建德再次榜上无名。
倪林勇要求“重新审核”并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答复单位回复称,乐清市在为倪林勇等人申报二等功奖励前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发现倪林勇于2004年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六个月,2015年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二等功人员是社会各界学习的楷模和榜样……故建议乐清市不予申报。”而刘建德的原因,则是2023年3月他因交通事故被当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
倪林勇、刘建德两人告诉记者,自己已为此前的过错付出了代价、接受了处罚,但总不应该因为一个人曾经犯过错就抹杀他见义勇为的行为吧!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犯过错”就不能见义勇为当榜样了吗
记者:赵小娴 杨沈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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