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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上陡门老旧小区停车管理新规引热议

温州网 2024-03-14 15:33:00

  温州网讯(记者 温婉)连日来,鹿城区蒲鞋市街道锦园社区上陡门七、八、九组团小区停车管理一事,引发了不少热议。

  小区停车按时计费是否合理?新车辆管理办法制定实行是否合规?收取的停车费是如何进行使用监管?记者为此进行了一番走访了解。

  居民反映

  按时费不合理

  鹿城区蒲鞋市街道上陡门七、八、九组团小区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属于典型的老旧小区,小区内共有居民住宅楼77幢,居民户数2824户,常住人口8000多人。由于小区没有配套车位,随着居民车辆拥有数量增多,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显。

  为此,在多方听取意见、多渠道实地调研后,锦园社区于2023年开始着手启动新一轮车辆序化管理工作。

  然而,有居民对新车辆管理办法制定的合规性和今后停车费的具体使用监管存在一些疑虑。

  根据最新的公示方案,拟对备案登记居民车辆停放在小区期间第一辆按0.15元每小时,第二辆按0.35元每小时的标准进行收费。部分居民对这种收费模式表示疑问,觉得前期车辆自管小组管理期间,当时每辆车是按每年600元进行收费,现在为什么要按时计费?

  此外,有居民还提到,在2018年时,曾对有停车需求的部分居民预收了每户600元。当时承诺,若半年内车辆管理人员组织不起来,预收费会全数退还。

  社区回应:

  居民参与率和同意率符合规定

  对此,鹿城区蒲鞋市街道锦园社区又是如何回应的呢?

  鹿城区蒲鞋市街道锦园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社区多次召开意见征求会、讨论会、对接会,积极听取大家意见建议,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拟定《蒲鞋市街道锦园社区上陡门七八九组团小区车辆序化管理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方案,对备案登记居民车辆停放在小区期间第一辆按0.15元每小时,第二辆按0.35元每小时的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停放在小区内不收费。征求意见稿在小区三个进出口、三务公开栏、共享社幸福里等显著位置张贴发布,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随后意见征求中社区通过小区大喇叭、流动小喇叭、张贴楼道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微信通知、张贴温馨提示单、悬挂横幅、打电话以及组织党员志愿者、社区干部在主要出入口摆摊设点、进楼入户等多措并举广泛征求广大居民居民意见。

  该负责人提到,整个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并于2024年2月23日在该小区显著位置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公示,居民参与率和同意率均符合《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至于为何采取“按时收费”,他表示,上陡门七八九组团小区内目前车位约800多个,居民长期车停放需求预估1300多辆,小区车位少、车辆多、空间有限,为促进车辆流动,科学合理用好车位,做到多停多缴,少停少缴,不停不用缴,让“不动的车”动起来,让有限的公共空间资源合理调配,最大化调动激发释放小区停车空间,以便满足小区停车实际需求。

  按照目前的计费标准,常态情况下,居民第一辆长期车全年费用约在七八百元左右,基本接近其它小区按年收费的标准,有居民反映的全年1314元顶格收费是车辆全年不动,属于非常少见的极端情况。

  关于2018年预交600元的使用情况,该负责人也进行了回应。上陡门七八九组团小区因没有业委会,2018年曾由部分热心居民牵头成立了车辆自管小组,并开展了一年多的小区停车序化管理,停车位得到一定的拓展,停车秩序也有了一定的提升,到2020年3月,车辆自管小组因内部各种原因面临解散,加上小区马上启动污水零直排工程,所有长期车暂停收费,停车管理工作由社区暂行代管。2020年9月,由居民代表推选的专业审计单位对2020年3月(小区专户开通之前)前车辆自管小组负责期间的车辆序化管理经费收支情况,也就是部分居民提到之前缴存的600元预交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于2022年8月8日粘贴在小区三个出入口岗亭和社区三务公开栏显著位置。

  对于当时小区内有部分居民主动要求缴纳第二轮周期长期车经费情况。新方案启动前,社区对这部分主动缴纳第二轮长期车经费还未退费的和登记未满一年的部分居民已通知其及时退费。

  街道表态:

  车辆收费实行专户专款专用

  对于停车费的使用监管问题,蒲鞋市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3月开始,街道各社区专门为小区车辆序化管理设立小区治理专户,之后所有的车辆停车收费都由居民直接打入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户所有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并定期在社区“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关于上陡门七、八、九组团由车辆序化管理引发的相关情况,本栏目将持续进行关注。

  律师说法车位使用收费应符合法律规定

  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见

  随着社会的发展,车位的管理,在城市小区的物业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车位作为小区全体居民的共有区域,如何使用、如何收费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方为有效。鉴于该小区没有之前已经通过的对小区全体居民有效的议事规则,就车位管理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以及《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合法有效的车位管理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居民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居民同意后方为有效。另外,收取费用的,收益属于全体居民共有。

  代表点评:停车费的收支要强化信息公开

  市人大代表 白洪鲍

  停车资源紧缺目前依然是城市治理中结构性的问题。尽管停车位每年都在增加,但和车辆保有量的增速依然不成正比,且老旧小区因为规划等问题,在停车位扩上存在先天的不足。通过收取停车费对车辆进行管理也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一方面可以减少僵尸车或非小区车辆的长期占用,保证小区住户的停车位资源。另外有了费用后,可以适度增加管理人员,对车辆停放行为进行管理。

  但在这过程中要留意几点。第一,价格和收费方式要提前征求住户意见,形成决议并公示。第二,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价格管理,对明显不合理、过高的停车费进行管理。第三,停车费的收支要强化信息公开,要有固定的信息披露机制。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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