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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试点 苍南首艘“标准船”试航成功

2024-05-05 10:40:58

  近日,“浙苍渔86011”成功下水试航,这是苍南启动全国小型渔船“三权分置”综合改革试点后建造的首艘“标准船”。

  去年9月,农业农村部批准苍南作为全国唯一渔船管理改革试点县,率先探索实施小型渔船“三权分置”综合改革、渔船租赁及优化服务改革、“船证不符”渔船整治等3项渔船管理改革。小型渔船“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归国有、管理权归企业、租赁权归渔民”。简而言之,就是由政府出资建造小型渔船,租给渔民,实现渔船从“民建民用”到“公建民租”的历史性变革。这一改革为全国首创。

  为保障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当前国家实行渔船指标“双控”政策。苍南沿海渔民一直将出海生产作为主要谋生手段,部分渔民选择私建“三无”渔船出海,这些“三无”渔船不仅破坏海洋生态平衡,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最大限度引导渔民规范化生产,保障渔民生计、促进渔业增收,苍南打破原有渔船管理模式,创新性推出小型渔船“三权分置”综合改革,解决渔民对渔船指标的需求,减轻渔民经济负担,也推动苍南全域实现“三无”渔船动态清零。

  “比原来的船安全,更有保障,这个有证书。”随着渔船成功试航,苍南7个沿海乡镇渔民将切实享受渔船改革红利,易际凤就是其中之一。“三无”船整治后,他选择到大船当雇工。得知政府投放3艘小型渔船,他马上申报并成功租赁。

  苍南以“改革开路,大破大立”的姿态,财政专门调配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作为启动资金。通过招投标,定制节能、环保、安全、易维护的渔船。目前,全县已有700余人自由选择一年一付、三年一付、五年一付租金标准预报名租赁,并缴纳意向金,政府还根据渔民生产的规范情况给予梯度奖励,进一步减轻渔民负担。

  “此次改革,国家特批浙江省新增350艘海洋小型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用于苍南县试点。”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渔业中心)工作人员丁黄娟表示,首艘‘标准船’成功试航,意味着距离渔船管理改革成功又迈进了一大步,同时也为苍南打造蓝色粮仓、海洋高质量发展高地和渔民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重要基础。目前首批100艘渔船正在如火如荼批量建造中,预计8月1日前正式租赁给渔民使用。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全国试点 苍南首艘“标准船”试航成功

  记者 甘凌峰 通讯员 陈薇拉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供图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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