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镇政府大院内现违建楼房 当地列三条不拆理由
核心提示:网友“陈晨czy”5月底向民生帮帮帮投诉,称温州乐清虹桥镇政府大院内存在违建4层楼房。
“三改一拆”行动中,人人都是监督员。今年3月以来,浙江在线民生帮帮帮不断接到有关“三改一拆”的举报投诉,并在第一时间将网友投诉反馈给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网友“陈晨czy”5月底向民生帮帮帮投诉,称温州乐清虹桥镇政府大院内存在违建4层楼房。
民情巷帖子:温州乐清市虹桥镇政府后院被曝有违章建筑尚未拆除
网友“陈晨czy”@浙江在线官微并向浙江在线民生帮帮帮投诉称,温州乐清虹桥镇政府大院内存在违建。“陈晨czy”说,“(镇)政府忙着拆群众的违建,请问你自己院子里的违建是否先拆?”
记者将网友的投诉反馈给乐清市人民政府,很快收到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的书面回函。从回函中可以确定,网友所举报的4层楼建筑,确属未审批项目。
虹桥镇人民政府回函称,在接到民生帮帮帮的调查函后,镇里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由镇主要领导参加的调查分析会,并指定专人负责调查。
虹桥镇地域面积115.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6.8万,新居民8万多,辖14个社区,93个村,10个居。回函称,现有的办公地点位于东街村,为一幢7层高的平面式建筑,建筑总面积约11000平方,1996年建成投入使用,除此之外,虹桥镇并无其他行政办公场所,网友投诉的政府后院违法建筑,实际上为政府的辅助用房,实际用途为廉政食堂,1-3楼为食堂用地,4楼为应急接待用房,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确属未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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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镇人民政府称该未审批建筑的存在有其“特殊性”:
该项目用地位于镇机关大院内,早在1993年时已被征用,用地规划为行政办公附属用房,当时在建设行政办公大楼时,本着节约的原则,镇政府食堂仍安排在老镇原址,到2007年时,老镇食堂已属危房,因此,为不扩大行政办公规模,节省行政支出,虹桥镇不再外另行征地,选择在镇机关大院原规划用地上建设食堂。
当初选择建设该幢建筑时,虹桥镇已与周边住户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得周边住户同意,建设4层,建筑不影响周边住户采光等。
该幢建筑实际用途为廉政食堂,用于解决本单位职工用餐和接待任务,自该食堂建成后,所有接待用餐都安排在食堂,大大减少了接待支出。”若拆除该建筑,镇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
“三改一拆”行动自今年3月启动至今已有数月,各地的改拆行动如火如荼进行。当改拆对象变成政府部门自身时,会不会遇到“不愿”、“不敢”、“不能”的障碍?
温州今年的“三改一拆”行动,以“六先拆”带动“违必拆”,先行拆除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财政供养人员的违法建筑以及妨碍公共利益的大型、典型违法建筑。作为乐清市虹桥镇政府内的这幢违建4层楼房,属不属于“六先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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