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投资者状告光大证券 超过7日之限法院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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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截至昨日,温州市区郭女士委托律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已10个工作日,但法院方面仍未回复是否予以立案,超过法律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书面裁定书”之限。
代理郭女士起诉光大证券相关事宜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西刚透露,自从上周二开始,他每个工作日都打电话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是否予以立案,但是法院方面答复是“由于案件有重大影响,是否予以正式立案,需要进一步讨论研究,请耐心等待”。
我市一名资深律师认为,法院方面未及时对郭女士诉光大证券一案立案,可能主要是这起案件涉及的投资者较多,一旦对郭女士的起诉立案,在此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中受损失的其他投资者也将效仿起诉。同时,法院方面的一些后续工作可能未准备好,需要向上一级法院请示。据了解,目前我市也有多名遭受损失的投资者静观郭女士一案,再决定是否起诉光大证券。
赵西刚称,即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暂不对郭女士诉光大证券一案进行立案,在证监会对光大证券作出正式处罚后,也会给予立案的。“如果法院真的不予立案,我们仍会上诉。”他说。
8月16日,光大证券发生异常交易事件,不少投资者在当天相应交易时段发生投资亏损,温州市区的郭女士就在当天的两次股指期货交易中导致近4.5万元的损失。9月3日,郭女士委托赵西刚起诉光大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机构,并于9月3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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