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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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路专家为新条例的运用和进一步完善献计献策。 陈翔 摄
温州网讯 来自国家、省级部门的领导和国内经济金融界专家昨齐聚温州,就《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工作进行座谈。副省长朱从玖出席并讲话。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致辞。
在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方案中,“规范和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位列十二项主要任务之首。作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条例》于11月22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标志着温州民间借贷将正式步入规范化、阳光化、法治化的轨道。
朱从玖指出,国务院将“规范和发展民间融资”列为温州金改首要重点内容,认可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并重视对其的规范和发展,重视用好民间资本,本身就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社会意义。《条例》的出台反映了时代的变迁,是温州金改的一个重要进展,是中国金融发展思想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对下一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和类金融业务的改革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促进金融的现代化,引导民间金融有序发展、降低风险,让民间金融有合理的服务范围、服务半径和服务规模,使小微企业有效利用现代金融工具取得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的发展,促进金融服务好经济的转型升级。他强调,落实实施好《条例》任务艰巨,需要省、市各个方面的支持。要进一步在原则性、技术性问题上狠下功夫,勇于在尚待完善的环境中改革探索,推动《条例》在温有序、稳健实施,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更多更好的借鉴意义。
陈一新指出,《条例》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正式颁布,成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这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先行先试的重大创新成果。要倍加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精心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发挥好首部民间金融法规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推进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奠定扎实的社会基础。要抓紧做好市级层面《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加快推进民间借贷备案网点建设,加强债券融资、定向集合资金等重点项目推进。他强调,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改革新精神,把顶层设计与底层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扛起“探路者”的责任,以《条例》颁布实施为新契机,深化优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努力把“全国试点”变成“全国示范”。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丁敏哲介绍《条例》有关情况。祁斌、吴志攀、章靖忠等法学界、经济界专家学者分别作了发言。市领导朱忠明、卓高柱、戴祝水等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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