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改迎来两周年
温州网讯 又是一年3·28,“温州金改”今天两岁了。今天,除了需要庆贺,还要在回忆中细品那些美好的承诺。
“2013年金改的‘突破之年’”,这是去年金改一周年之际,温州人最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在两周岁之际,温州金改是否能坦然面对这份承诺?
综合公开的资料我们可以发现,自去年以来,温州金改创新不断:首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管理部门公司,率先开展私募债业务;首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并编制“温州指数”,率先发布区域性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首创“幸福股份”,率先发行小额贷款公司定向债;出台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率先启用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成立首个地级市征信分中心,率先发行首单地级市保障房非公开定向债……
数据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市金融办关于温州生态金融环境获得改善的措辞,“温州市去年社会融资量比上年增长近600亿元,其中全年完成工业投资606亿元,温商实际到位内资410亿元。”
不可否认,在搭建基本框架、制定法律法规以及金融产品方面,温州金改都有了突破,但是温州金改面对的困难还是不少,从信用体系重塑到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从小微企业的贷款创新到融资渠道的拓展都存在一定阻碍。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金改到今天还只有两岁而已,要对一个尚处在婴幼期的改革做一次意味深长的回眸,显然不可能太深太长。事实上真正的金融改革是一个长期、艰难且缺乏戏剧性的过程,它与人们脑海中“翻天覆地慨而慷”的想象可能会存在差距。
金改在进行中,至少这份坚持就是一份成绩。
2014年,温州金改被认为是改革深化之年,我们期待更多可以令人欣喜的变革。
而今天,我们诚挚地祝福,金改两周年,生日快乐!
温州金改创新政策的深化之路之政策榜
时间
2013年7月8日,温州版金融“双十条”出台。
事件
2013年6月份,浙江省银监局提出召集浙江省级银行业机构主要负责人赴温州开会,商讨银行业如何支持温州实体经济。该提议得到了温州市委市政府和浙江省银行业协会的响应。在2013年7月8日的会议上,浙江省银监局和温州市政府分别就支持温州实体经济提出十项措施。
温州市政府提出的措施包括:客观评估规模以上企业金融风险情况,尽快出台企业分类帮扶名单;创新市场化处置方式,加强与省内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合作,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推行临时解封、房地产顺位抵押工作机制,为企业转贷创造条件;探索成立国有担保公司;出台《关于进一步处置化解风险企业担保链问题的若干意见》,完善金融债权差异化司法处置工作机制与途径;强化司法打击处置力度,设立破产专项资金,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制裁力度,重建社会信用体系等等。
影响
给温州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更多的正能量。比如2013年杭州银行温州分行新增贷款与温州市新增贷款之比不低于分行年末一般存款市场占比的两倍,温州分行年内信贷增速不低于全行信贷增速的一倍。
声音
撑腰的力量
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表示,没有实体经济,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双十条”是在为我们实体经济的发展撑腰。企业要守住自己的根基,不管外面情况怎么变化,首先要做强实业,提高自己的学习力、创新力和竞争力。
温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马津龙认为,“双十条”对提振温州实体经济而言仍是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解决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制度性障碍,有赖于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时间
2013年11月6日,市府办发出《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意见》,对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我市中小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事件
“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简称。此前,国家已决定对“新三板”扩容,只缺具体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拓宽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中小企业股权结构与财务制度,我市相关部门早在2013年初就开始对有挂牌“新三板”要求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备选挂牌企业库。
影响
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配置和制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新三板对广大温州中小企业来说,是快速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浙江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尔达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等多家高新技术型企业引入券商辅导,接受改制、内核等,几个月后将在“新三板”挂牌。
声音
摇篮的保障
市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相对在主板、创业板等股票市场融资,在“新三板”融资的方式,更适合我市中小企业,因为“新三板”对企业挂牌条件相对要低一些,企业融资成本也会低一些,普通企业挂牌费用在一两百万元。政府给挂牌成功的中小企业100万元奖励后,企业自身需承担的费用就不多了。
市金融办副主任顾威认为,“新三板”是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精神的摇篮,因为新三板为广大中小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提供对接的平台,战略投资者不但能为中小企业带来产业资本,更能为中小企业带来核心的技术、先进的管理、广阔的视野等核心竞争力因素,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挂牌企业的创新创业提供了外部资源保障。同时,新三板要求挂牌企业完善法人结构,建立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内的三会制度,明确所有者与管理层的权责关系,为企业的创新创业提供了制度保障。
时间
2014年3月1日起,市场高度关注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与其母法《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正式在温州实施。
事件
自从2012年3月28日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实施以来,一直是社会热议焦点,各种论调此起彼伏。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有关“民营资本发起设立银行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后推广”的发言,让各界对于温州金融改革投注了更多的期待。
影响
这是中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也是温州金融改革的又一次突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市金融办当天数据显示,鹿城、苍南、永嘉备案位列备案数“前三”。其中鹿城29笔,备案金额4906.95万元;苍南23笔,备案金额3977万元;永嘉21笔,备案金额4490万元。
声音
民贷的名分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立坚认为,民营经济都有“融资难”的问题。因此,这次细则的出台有其“迫切性”和市场需求,旨在完善民间经济体系,弥补融资缺位。民间贷款金融细则的出现,让民间贷款服务合法性提升,名正言顺地进入“金融殿堂”。
温州大学法学教授缪心豪认为,条例里的“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更值得去关注。这两块内容是关于企业融资的,它有别于目前市场上的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传统债券融资,是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开展得好,可以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
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负责人徐智潜认为,有了备案制度,将使民间借贷更加规范,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有了规范的合同文本,有纠纷处理起来会快捷很多。
民间借贷经过登记备案,可完善“征信系统”。所有的业务信息都进入了“信息系统”,今后出借人可以在征得借款人的同意后,对其民间借贷的情况进行查询,可以为是否出借提供信息支持。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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