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92万 海南农垦局一干部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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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27日电记者邢东伟通讯员王柱进薛逢侠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海南农垦总局审计处原副处长陈秋明涉嫌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陈秋明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经查,2008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陈秋明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审计处副处长、审计局副局长及调研员、财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审计及评估业务上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共计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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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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