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发商夫妇带头搞违建 继建地宫后又凿窗开门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记者郑荣胡建国 2014-05-23 07:37:52
核心提示:“地宫”虽被临时搁置了,但该住户又拆掉房子朝南的两扇落地窗,另开了两扇大门,“如此一来,窗外公共绿化场地岂不成了他的私家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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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记者在铂金家园7号楼的地下车库看到,有业主将数个车位围起来,建造“地宫”。记者 姚卡/摄
昨天,记者看到,“地宫”的围墙已被拆除,不过内部结构未作改变。 记者 郑之越/摄

  温州网讯 温州市区铂金家园有住户私建“地宫”,辖区城管部门认定此举是“未经审批,擅自搭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昨天,该小区部分业主再次向记者反映,称“地宫”未拆除干净,存在死灰复燃可能。

  此外,业主还反映,“地宫”虽被临时搁置了,但该住户又拆掉房子朝南的两扇落地窗,另开了两扇大门,“如此一来,窗外公共绿化场地岂不成了他的私家花园?”

   “地宫”围墙已拆,但未恢复原状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铂金家园7幢101室,该住户房门紧闭。

  通过地下停车场,可直接通往101室住户的地下室。事实上,除101室建了“地宫”,102室住户同样将车库辟成“地宫”。

  与记者3月底在这里见到的情况不同,原本利用地下室车库位置,圈起建造而成的“地宫”,如今围墙已被拆除,通往一楼的旋转楼梯也已被切割,放置在一边。不过,“地宫”内各个房间仍保留不变,包括地砖、墙上的瓷砖以及天花板等内部装修,均未见拆除痕迹。另外,“地宫”通往地下室电梯口的一扇大门也原封不动。

  几名业主称,执法人员前段时间到现场组织拆除,称要“恢复原状”,但“地宫”的内部结构几乎未动,令他们感到不解。“比如‘地宫’里铺设的地板,高出原来位置10多厘米,为什么不拆除?”一名业主认为,拆围墙只是走走形式,“等过一段时间,他们可重新砌一堵围墙,这很容易。为什么不彻底拆除,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临河落地窗被改建成大门

  昨天,几名业主带着记者来到房子一楼的南侧,这是临河位置,房外辟有一大片绿化。

  一楼的一排房子,均是落地窗户正对河边,唯独7幢101、102室的落地窗被两扇大门所替代,门上可见新装修的痕迹。

  “这里本是公共绿地,他们把门开在这里,可以随便进出,以后再摆个遮阳伞,放几把椅子,这里就成了他们的后花园了。”一名业主说,附近的个别一楼住户,或许受此影响,也开始对落地窗进行改造,已露出装修痕迹。

  “如果大家都这么搞,整个小区会成什么样子?”一名业主这样说。

  相关部门称可再次组织拆除

  针对这些业主所反映的情况,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科负责人称,昨天下午已实地查看现场,确实存在拆除不净的情况。“上次是住建和城管部门组织拆除,对于恢复原貌确实有一定困难。外面的围墙容易拆除,但内部已装修的瓷砖、地面等,需要细拆,不是大刀阔斧就能解决的。”该负责人称,昨天他们与反映情况的部分业主进行了沟通,让他们先征询7幢其他住户的意见,如果业主均认为需要继续拆除的,他们会及时组织人员再次拆除。

  对于业主反映的将落地窗凿成大门的事实,该负责人称,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落地窗属于“非承重墙”范围,建议由城管部门介入。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三垟中队负责人称,他们会及时将“地宫”未拆除干净一事上报局里,而对于凿窗建门一事,将及时介入调查,如果属实,会依法予以查处。

  挖“地宫”又凿窗的是小区开发商

  据多方了解,7幢101室业主是铂金家园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陈先生。而据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调查,102室登记的住户是陈先生的妻子。

  有业主说:“开发商自己建的房子,开发商夫妇却带头搞违建,让人难以置信。”

  昨天,陈先生在电话中称,他绝不会再建“地宫”,未拆除干净的,他愿意接受拆除。但对于临河而建的两扇门,他称自己的初衷绝非为了圈地建后花园,“主要是多个进出的通道,方便一点”。

  在陈先生看来,他只是拆了落地窗而已,不是承重墙,不会影响房子质量安全。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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