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广场千万精装豪宅 大理石竟现二三十处裂纹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 陈培培 魏一晓 2014-08-19 07:06:01
核心提示:绿城房开回应:天然大理石本身就有纹路,出现暗裂纹属正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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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玉园业主投诉:质保期内已提出维修要求,但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

  绿城房开回应:天然大理石本身就有纹路,出现暗裂纹属正常情况

  温州网讯 说起位于温州市区江滨路与车站大道交叉口鹿城广场锦玉园,不少市民会称之为豪宅。

  豪宅无疑高档、精致、舒适,然而,锦玉园业主胡女士花了1800多万元购入的豪宅,心情却一点也不舒畅,而且成为她的一块心病。

  胡女士的家在锦玉园25楼,近400平方米,跃层房内从客厅到楼梯再到主卫等处的大理石竟有二三十处。前不久,胡女士就此事投诉,称因大理石有裂纹的问题向温州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反映,但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那么,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业主投诉 千万精装豪宅 大理石多处裂纹

  胡女士和丈夫长期在上海等地经商,虽然花费了1800多万元购买这套精装豪宅,但实际住在这里的时间并不多。在投诉后,8月12日,胡女士夫妻俩特地从上海赶回了温州。

  8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胡女士家。进门后,胡女士就领着记者一一查看了客厅、楼梯、主卫、走廊等处。

  记者看到,楼梯扶手上裂纹是最明显,一共两条,分布三块大理石板,长度足有三四十厘米长。胡女士称,这两条裂纹已经修过,但修过后比之前更加明显,让她无法接受,“因为一抬头就能看到”。而在主卫的淋浴间,镶在地面上的一条长条形的大理石块颜色与其他大理石有明显的色差。胡女士称,这也是她最无法接受的理由之一。

  此外,在主卫、楼梯、走廊等处,记者还看到不少大大小小的裂纹,胡女士称,这些都是尚未得到维修。

  “花了这么多钱,就是想买一个品质,但这么多的裂纹,她和丈夫实在无法接受。”胡女士说,在他们眼里,这些裂纹都是瑕疵,是质量问题。

  质保期提维修

  未得到妥善解决

  据了解,锦玉园一期是在2011年6月28日交付。根据《绿城·温州鹿城广场锦玉园一期住宅品质保证书》,户内精装修设备设施保修期为2年,截至2013年6月27日到期。在收到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绿城物业”)关于保修期即将到期的温馨提醒后,胡女士夫妻俩特地抽空从上海赶回温州,细细查看了家里的装修情况。

  “一查看,我们惊呆了,从客厅到楼梯再到主卫等处,所用的大理石有大大小小的裂纹,足有二三十处,还有如阳台推门漏风等其他问题。”胡女士称,因为丈夫比较懂装修,因此是裂还是正常纹路,他一看就知道。

  胡女士称,在发现问题后,他们立刻联系“绿城物业”,签好了维修单,并附上

  了一张附件,注明需要维修的部位。尽管维修人员确实上门进行了维修,但胡女士称并未解决所有问题。胡女士向记者出示当初的维修单和附件。记者看到,这张维修单注明时间是2013年5月3日,尚在质保期内。

  胡女士表示,现在她的要求很简单,还是维修,但维修要看不出痕迹,如果不行,就要求更换石板。而她称,这一要求她已表达过多次,但一直没有得到“温州绿城”的答复。为此,她已向“温州绿城”先后发了两封律师函,也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投诉。

  绿城回应

  本身就有纹路

  出现暗裂纹正常

  8月12日下午,在胡女士家,记者见到负责锦玉园物业相关工作的李经理。李经理表示,关于胡女士提出户内大理石存在裂纹需要维修的问题,不在物业处理范围,物业只是将其反映的问题反馈到“温州绿城”,由其进行处理。

  8月13日上午,“温州绿城”相关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采访。

  该工作人员表示,天然大理石本身就有纹路,出现一些暗裂纹也属正常情况,胡女士反映家里的大理石出现裂纹的情况,维修人员上门检查过,基本都属于暗裂纹和表面小坑洞,通过镜面处理等就可以得到解决;而做镜面处理前已经征得胡女士的同意,但整体处理后的效果,她不满意,才又提出了要求更换石材的要求。

  该工作人员表示,“温州绿城”一直非常注重服务业主,专门聘请了石材工、水电工、空调工、油漆工等,只要业主提出了问题,立刻会去解决;就算是已过保修期,本着为业主服务的态度,也都尽量提供帮助。

  就胡女士提出的维修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现在已经过了质保期很久,因此原则上公司是不会再提供维修的。

  经协调,8月13日下午,“温州绿城”再次派了维修人员到胡女士家查看具体情况,愿意再提供一些维修的帮助。但关于具体如何操作,双方还在协商中。

  >>>律师说法

  房开公司应承担保修责任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贤弼认为,房开公司与业主在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其附件中已对精装修的设备、设施约定了2年的保修期,该保修条款符合法律关于最低保修年限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在商品房交付后2年期限内,只要装修设备、设施存在质量问题,房开公司均应当无条件承担保修责任。

  就本案而言,业主已在保修期内提出保修申请,因房开原因一直未予妥善解决,故即便保修期已过,房开仍应当承担保修责任。对于类似的纠纷,业主应在保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若房开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因情况紧急,业主可自行或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向房开主张相应的合理费用。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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