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楼开张前百名顾客送百元 大妈排队3小时没领到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杨信良 2014-08-26 06:59:30
核心提示:送礼品、发礼券、组织抽奖,这些吆喝手段已经不稀奇了,现在新店开张有更“出挑”的做法,就是直接给顾客发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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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排队场面

  温州网讯 送礼品、发礼券、组织抽奖,这些吆喝手段已经不稀奇了,现在新店开张有更“出挑”的做法,就是直接给顾客发现金。近日,有传言称,市区人民路老凤祥银楼新店开张,每天赠送前100名顾客每人100元现金,活动持续三天。

  大妈:排队3个多小时没排上,失望

  市民徐先生反映,昨天早上,他在市区人民路看到新开张的老凤祥银楼前很多人排队。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家银楼为了庆祝新店开张,给顾客发放现金,每人100元。徐先生对此表示怀疑:“还有这样的好事?会不会说话不算数?”

  实际上,这家店给顾客发现金的消息最近已在市民圈里传开。不少上了年纪的人纷纷赶早去排队领这份“天上掉下来的钱”。然而,据一名昨天上午一大早赶去排队的大妈称,她排了3个多小时的队,最终没排上名额,失望而归。

  商家:用3万元钱做这样一个推广,值得

  昨天下午5时许,记者在该银楼内看到,不时有顾客前来挑选、比对金银首饰。

  工作人员提供的一份开业宣传单上写着:凭订阅温州老凤祥银楼官方微信平台,并转发朋友圈信息,每天前100名到店顾客可获得100元现金,限8月23日、24日、25日三天。店员介绍,这就是外面传的新店开业发现金活动。

  赵泊然是该店此次活动的策划负责人,发放现金的点子由他提出。他说,他所在的团队以前在别的地方做过不少开业策划,有给顾客送吊坠的,也有抽奖的,但直接发现金的方式还是头一回。“用3万元钱做这样一个推广,还是值得的。”他称,为顾客创造实际利好,不怕被质疑,“就是要让顾客知道,我们说到就会做到。”

  消保委:纯粹赠送行为,没有“不允许”

  这种直接向顾客赠送现金达到宣传效果的行为,是否合法?对此,鹿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胡永乐介绍,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如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而老凤祥银楼这种不直接涉及销售的纯粹赠送行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但前提是商家必须按照对外公开的活动设定方案履行,必须保证真实性,否则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对于老凤祥银楼此次的促销活动,胡永乐表示,此前很少遇到这种直接赠送现金的促销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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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金道汉|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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