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赛】福利应该以制度为保障

来源:温州网作者: 蔡岳 2014-09-28 16:31:03
核心提示:福利作为一种工资报酬之外的社会分配关系,那么就应该规范福利的种类和数量。
查看评论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滥发福利,将正常的节日福利演化成隐性的灰色待遇。许多“福利”不再是根据中国人情社会的现实和长期习惯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合理的人情世故和职工待遇。2014年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显示,7家央企超发福利11亿元,6家国企违规发出1.7亿元职工福利……诸如此类,长期以来形成了社会大众、媒体谈“福利”色变的现象,也客观上一定程度助长了一部分人对所有福利“一棍子打死”的思潮。

  究其原因,是长期以来社会分配关系被扭曲,是福利发放存在明显差距、不透明和随意性。所有,只有建立透明公开的福利制度,把福利拿到阳光下“晒一晒”,才能用更显福利待遇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也保障了合法、合规、合理福利的正常发放。

  福利要有成文的规则制度进行规范。例如,《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对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但是,这还远远不够,福利制度的制定还要提高更高的层面,要形成立法或者立规,既要遏制违规发放也要保护合理发放。“福利”制度应当犹如国庆长假、“五一”小长假一样,被所有职工、社会大众所熟知。

  福利制度要有严格的清单,同时也要彰显人性化管理。既然福利作为一种工资报酬之外的社会分配关系,那么就应该规范福利的种类和数量。例如:中秋可以发一盒月饼、夏季可以发一份夏令用品等等。反之,在福利清单以外的发放就要严格进行审计把关,例如:公款旅游、公费聚餐、娱乐、健身等。以今年中秋为例,绝大多数单位没有向职工发放月饼,笔者认为:中秋佳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月饼也是中秋文化的一种载体。“一棍子”将发放月饼打死不但存在对传统文化传承不利的嫌疑,也是对职工对职业认同感的一次打击。在温州而言,单位为职工发放一盒简装的“桥墩月饼”并没有说明不妥之处。

  《论语·季氏》中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福利制度就要有统一的发放标准。如今的单位福利多少受单位的收入影响较大,例如:同样是一名事业编制或者公务员编制的人员,在经济收入较好的单位与经济收入较差的单位相比就一年的待遇可能就有数万元之差,甚至更多。所以,福利的标准应该要统一或者基本统一,要同时做到“抑高”和“拔低”。工作性质的区别和工作单位的区别不应当成为能否享受福利待遇或者享受福利待遇的上的标准。福利制度要在公平的基础上大胆尝试金字塔型的分配方式,即:要倾斜基层、倾斜一线、倾斜干具体工作的、倾斜低收入职工群体。

  公职人员是一个很大的群体,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政令的落实何推进都离不开公职人员。其中的大部分人是普通职工、普通公务员,谈不上有什么权力,拿着远远低于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员工的薪水。当前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大众对政府职能和服务的要求已经经不起再来一次公职人员“下海”潮了。一味的将“反腐”与“反职工福利”等同起来,不如将职工福利规范起来,形成公开透明的制度,接受社会大众监督,不仅有利于公职人员队伍建设更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陆向东|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