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扇公交司机耳光致撞三车 车内监控录像曝光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作者: 徐再杰 胡志祥 2014-09-30 07:42:52
核心提示:昨天,张某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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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上前连击司机三下,她解释是让司机停下,司机称自己被打到眼睛,导致车子失控。监控截图

  温州网讯 前晚7点左右,女乘客张某及其丈夫刘某与116路公交车司机吴某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张某上前殴打吴某。突受袭击的吴某双手脱离方向盘,致使车子失控撞向路边,造成公交车及其他三辆私家车受损。

  昨天,张某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谁先开骂,双方各执一词

  昨天上午,记者在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城南派出所见到涉案女乘客张某和她的丈夫。此时,一脸疲惫的张某抱着8个月大的儿子,说“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张某是湖北人,来温州工作生活已20余年,其丈夫刘某为泰顺籍。张某告诉记者,当晚一家人外出购物,她丈夫抱着孩子从前门上车,她提着婴儿车从后门上。一站路过后,她发现前面有空位,就过去坐了下来,并把婴儿车放在身前过道。“司机回头说推车挡道,让我拿到后面去。我也照做了,没想到他还是骂骂咧咧。”

  “我妻子已经开始挪车,他张口骂了我一句很难听的话,我才开始和他理论。”刘某说。

  对于张某和刘某的说法,当班司机吴某直呼冤枉:“我在温州开了六七年车,知道服务行业不好做,平时尽量心平气和。拿昨天的事来说,本来后门是不允许上客的,考虑到她(张某)带着婴儿车,也就没说什么。后来她把车子挪到过道最窄的位置,所以我就提醒她,谁知她老公不高兴了,指着我鼻子骂,我也就回了一句。”

  记者了解到,由于车内监控只有画面没有声音,警方正在联系关键的目击证人核实情况。

  司机遇袭,双手脱离方向盘

  昨天,记者拿到事发时的车内监控录像。监控显示,双方开始争吵之后,车子停在站点足足有1分钟。刚开始,双方都比较克制,只是动动嘴皮子。随后,刘某不断用手指着吴某,其间甚至欲起身动粗,幸好被一名乘车的协警拦阻。车子启动之后,双方的口角仍未停歇,而刘某的情绪显得更为激动。就在这时,坐在后面位置的张某突然踉跄起身,把孩子交给丈夫后,冲上前殴打司机,刘某和协警阻拦不及。第一下打在司机的肩膀,第二下疑似打到脸,紧接着又是重重的一下。被打第二下的时候,司机双手脱离方向盘,公交车在近乎于“无人驾驶”的惊险状态下撞上路边的私家车。撞车瞬间的冲击波使得张某差点摔倒,吴某则靠在座椅上,双手做出捂眼睛的动作。

  事后,张某辩称,“我没想着要去打他,只是拍了两下他的肩膀,想让他先停下来。”

  刘某则认为,司机双手脱离方向盘是故意而为,因为他妻子并没有打到他的面部。

  司机吴某对“故意”一说显得很气愤,“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打到眼睛,当时一下子蒙掉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女乘客因在哺乳期取保候审

  交通治安分局办案人员称,经过调查,张某的行为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因张某尚处在哺乳期,现依法取保候审。“面对办案人员,张某表示自己一时冲动,现在非常后悔。”

  昨天,该事件在网上引发不小的波澜。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微博,并提醒“别为一己之利危及公共安全。”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公交司机不仅要对车上乘客人身安全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对其他车辆和行人也有同样的安全注意义务,因此对公交司机实施暴力行为,除了对公交司机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对公共安全也是一种伤害,一旦对他人人身和财产造成伤害,就会涉嫌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公交车上无小事,切莫因小事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交通治安分局负责人也表示,公共交通涉及公共安全,无论对驾驶员有什么意见,都应该通过投诉等正当途径反映解决,决不允许对驾驶员采取辱骂,甚至殴打的手段影响公交安全,否则将依法严惩。

  记者了解到,受损车辆的维修费用将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目前定损和赔偿事宜正在进行当中。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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