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里被同学推倒孩子磕掉门牙 这事该谁负责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作者: 2014-10-10 06: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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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钱江晚报首席记者肖菁通讯员萧法)孩子们在校园里磕磕碰碰打打闹闹再平常不过,如果受伤了,涉及到赔偿就有点麻烦了。

  前天,杭州萧山法院义蓬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小高与小黄都是萧山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今年1月7日上午,两人在教室内打打闹闹,其间小黄将小高推倒在地,没想到小高的门牙刚巧磕在方凳角上。

  门牙掉了。后来,小高的爸妈带孩子去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小高脱落的门牙因为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无法生长在原处,只能等小高成年后再进行种植手术。

  于是小高父母将小黄及父母(监管人)还有学校都告上法庭。

  小高父母认为,小黄侵权是明摆着的,是他推的小高。

  而学校跟老师,错在发现小高受伤后并未第一时间采取救护措施,而且拖延近40分钟才通知家长,致使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一共起诉的赔偿金额是6000多元。

  小黄父母对侵权都是认的。

  校方则答辩:事故发生在上午放学后,这说明事发时间是“非教育教学与管理时间段”,此期间所发生的是意外事故,学校、老师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学校、老师已尽到教育与管理的职责,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并无安全隐患,事发后也进行了必要的救护与处理,不存在失责与过错。

  后来法官向大家解释道:本案中,小高和小黄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目前最重要的是教育他们守规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产生的后果,应由法定监护人承担,也就是说由小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学生进入学校后,学校有管理和教育的职责。

  一番话说下来,大家终于心平气和地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截止到2014年10月8日,小高门牙掉落产生的损失共计6248.23元。其中小黄父母赔偿2084.79元,学校赔偿1249.65元;自2014年10月9日起,后续治疗费由学校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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