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跨人行道机动车道 收到行政执法交警2张罚单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谢树华 2014-10-22 06: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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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自网络

  温州网讯 车子在一个地方违停,行政执法、交警为何都贴上单子,这里到底归谁管?昨天,市民叶先生反映,他的车在龙湾区耐宝路违停一次,却被两个部门贴了单(如图)。

  前天晚上,叶先生将车子停放在龙湾区耐宝路上,车身横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第二天上午9点,我老婆去开车时,发现车身上贴着2张单子。”叶先生说,一张为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出具的《温馨提示单》,提醒其存在占用斑马线停车的情况,另一张为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出具的《人行道违法停车通知书》,指出其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停车,要求其根据规定接受处理。叶先生质疑,违停一次却被两部门同时处理,部门执法是否存在问题?

  交警三大队民警介绍,根据职责划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违停执法权分别属于交警和行政执法部门,跨界停车归交警部门处理。“为配合温州的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近期我们加大了对违停行为的提醒。无论车子停放在机动车道还是人行道上,都会发出温馨提示,但不会扣分或罚款。”交警称,至于叶先生的车辆当时所停位置是否为行政执法的执法范围,还需行政执法部门调取执法时拍摄的照片。

  昨天上午,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状元中队在对执法记录进行审核时发现,叶先生的车子当时有一半车身停在机动车道上,属于交警的执法范围,随后撤销了该罚单。

  “状元近期公告启动人行道违停处罚,部分队员业务不够熟悉,贴出了这张罚单。”该中队负责人郑恩想称,对于执法队员所作出的处罚意见,中队和行政执法局都会根据照片进行多次审核确认,有误的罚单会被取消。

  执法人员介绍,市民如对执法情况有异议,可前往行政执法违停处理窗口提出,填写违停异议陈述申辩审批表,由工作人员调取抄单时拍的现场照片比对后作出处理。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见习)|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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