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人龙”企图干预庭审 4人哄闹法院被司法拘留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鹿轩 2014-10-30 07:10:15
核心提示:昨天,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670余名业主诉某房开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过程中,多人违反法庭规则情节严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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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在法院大门口的部分业主。 鹿城区法院供图 

  温州网讯 一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达到自己的诉讼请求,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排成“人龙”阻碍交通,在庭审过程中哄闹、喊口号、违规录音,破坏庭审秩序,企图干预案件审理。昨天,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670余名业主诉某房开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过程中,多人违反法庭规则情节严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法院当即作出处罚决定,其中3人被司法拘留15日,1人被司法拘留5日,1人被罚款5000元,7人被训诫。

  事件回顾 部分业主哄闹法庭干扰审理

  哄闹法院的人群是购买温州市某楼盘的业主,因与房开公司就商品房预售合同产生纠纷,今年7月底陆续将房开公司起诉至鹿城区法院,共计670余起,并委托律师代理。

  鹿城区法院决定对这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集中审理,自10月27日至10月31日分批开庭审理。

  为了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该院加强当事人身份核对和进场登记,限定旁听人员数量,分别对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坐席区进行统一安排。案件当事人需要凭借身份证经过身份核对后有序进入法院。

  不料,10月27日以来,当事业主开始实施哄闹等行为,干扰法院审理。10月27日下午庭审中,旁听的业主通过集体鼓掌、喊口号等方式破坏庭审秩序。法院随即对其中一名业主进行训诫并责令其深刻检讨。

  10月29日上午庭审开始前,又有大量业主围堵在法院门口,在排队核对身份、领取旁听证过程中,部分业主竟然排起“人龙”,故意将队伍纵向排列到法院门前的主干道上,阻拦路上车辆通行,对法院干警、公安民警劝导不予理睬。

  一名业主甚至不顾安检登记要求,欲径直冲入法院,在遭遇阻拦后,态度蛮横。执勤法警对其实施带离,她随即横躺在地上,围观人员进行拍照,个别人员对法院铁栏进行推撞。

  审判长多次宣布法庭纪律,但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又有多名旁听人员无视法庭纪律鼓掌、喧哗,违反规定对庭审进行录音,被法警带离法庭,并没收用于录音的手机1部。

  下午庭审期间,聚集在法院大门口的业主及其家属中,又有多人冲撞法院门口铁栏,谩骂法院干警,并与执勤法警发生肢体冲突。

  法院依法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作出司法拘留、罚款、训诫等处罚。

  法官提醒 打官司维权须在法律轨道上进行

  鹿城区法院方面介绍,对上述多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法律规定,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法官提醒,打官司是维权的一种途径,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切忌出现斗气、抵触、怀疑等不良心态。涉案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业主们已经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主张自己的权利,应当向法院提供真实的、和案件有关联的、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在案件审理期间,以哄闹、喊口号、集体阻拦交通等不良诉讼行为给法院制造压力而达到自己的诉求,不利于矛盾的解决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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