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对环评报告却成全支持 官方称存选择性调查
核心提示:代表:环评公众参与规则存缺陷|律师:报告作假需担法律责任
温州网11月4日讯(记者 戴玮)温州市西山纸品厂位于鹿城区藤桥镇服饰工业区,为贯彻落实全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政策,该厂自去年底开始实施年产52000吨瓦楞箱纸改扩建项目,目前已通过环评并投入试生产状态。
今年8月中旬以来,紧挨纸品厂的一家鞋厂屡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称该纸厂几乎每天清晨都排放大量废气,给鞋厂员工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鞋厂负责人还称,去年底他在纸品厂技改项目环评调查表上曾提出反对意见,而环评报告却显示100%被调查者支持该项目建设。【详情】
11月4日,温州网《代表在线》邀请到温州市人大代表曾余瑶,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林华,温州市环保局审批处副处长林军,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胡月祥做客演播厅,就市西山纸品厂废气排放及环评调查报告等疑问展开探讨。
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废气污染
市环保局审批处副处长林军介绍,西山纸品厂是自2002年全省造纸污染整治后,鹿城区唯一一家未被关闭的企业。该企业原来是原厂1500吨的生产规模,为了配合整治提升的政策进行技改,要把造纸机烘箱加长,以前是3800,现在是4000造纸机,达到省里的规模要求。
然而,这次因为废气被周边企业举报的原因始料未及:由于服饰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西山纸品厂没有市政管道,纸厂的废水无处可排,只能回收利用。因此,造成废水污染物累积比较大,通过造纸机蒸发,氨、硫化氢等污染物随着水蒸气一起出来,造成对周边企业的污染。
林军说:“这个情况在审批之前也没有想到,包括环评上面也没有预测到这个事情,可以说全省造纸企业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
周边企业反对 环评报告却显示民众100%支持
11月4日关于纸厂废气污染的新闻发表之后,纸厂周边许多群众打进温州网新闻热线,强烈抗议纸厂的废气排放。为什么纸厂周边反对的声音这么多,环评报告却显示民众100%支持呢?
林军解释,虽然法律要求环评项目要征求周边单位和个人的意见,但只要求数量,没有法律细则来规定调查对象,因此可能会造成“选择性调查”。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规定,调查问卷个人50份,团体20份,却没有规定这些调查对象的范围。调查单位很可能发出100份调查问卷,而从中取出50分同意的问卷上交。环评企业针对这个“漏洞”打了擦边球。
那么,如果这家替企业做环评的企业提交了“虚假”的环评报告,环保部门是否会对其进行处罚?
市环保局审批出的林军表示,如果证据确凿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取消它的环评资质,但处罚权不在市里,在环保部。而市环保局能做的是,可以撤销先前通过的审批。但林军认为,此次这家环评机构没有发现废水循环问题才是大失误,而100%支持率调查原本实际意义就不太大。
人大代表:环评的公众参与规则存在缺陷
温州市人大代表曾余瑶认为,从这个事件中反映出环评中公众参与规则存在很多缺陷。“很多时候公众如何参与这块不是很清楚,对整个程序不是很了解,会使公众参与流于形式。他们参与了,却被无视,与环评结果的产生毫无关系。
曾余瑶还指出,项目建设过程中,园区实际上没有排污设施,引进这个项目就有缺陷。“有些园区开始设计的时候有功能定位,事发园区是服饰加工地基,所有的环评配套是和服饰加工基地配套,引进造纸厂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三废’如何处理呢?”
曾余瑶说,环保部门要对项目过程中技术参数要及时进行监测,比如说废气是否达标,甚至在前期工程过程中,设计能力是不是合理,给出建设性的意见。而对周边的企业来说,也要自己积极主动地要跟踪整个事情,看到项目达不到你的要求,就可以主动跟环保部门进行沟通。
律师:环评报告“作假”需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为企业提供这样“虚假”环评报告的资质单位,是否应该得到处罚呢?
林华律师解答,弄虚作假涉及到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如果说故意把相关调查情况隐瞒,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他们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环评机构,环保部门会做出相应的处理,降低资质甚至吊销资质。如果说建设单位涉及到弄虚作假,导致对周边产生环境影响,就要承担民事赔偿。
林律师认为,通过这个事件也反映出,公众主动参与环评的意识还是相当弱,一方面是政府宣传不到位,今后还会反复出现这类问题。加强这方面工作,可以将问题扼杀在摇篮里。另外,环保部门对环保机构的监管还要继续加大力度,如西山纸品厂提供环保报告的时候,参与人就不科学。针对这个比较明显的情况,环保审批部门起始应该在早期就注意到这个问题。
未来:造纸企业需重新设计制作废气收集系统
对于这么大规模的一家污染企业,下一步将如何整治?
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胡月祥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包括鹿城区环保执法队都已经到现场勘查过,发现产生的废气确实对周边产生影响。目前,这家企业已经被要求停产整改。
胡月祥说,8月份以来这家企业已被投诉多次,每次市环境监察支队都到现场进行过查处,并下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最后一次是10月15日,截至日期就是11月15号。
“现在整个废气收集系统要重新设计、制作,我昨天也到现场看了,各项整改措施还在落实当中,有两家环保资质的公司在现场帮忙,一家是上海的,一家是杭州的。若11月15号还是不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话,这家企业需要进一步进行整改,不能达标排放就不能生产。”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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