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立法治“光污染” 近期将组织专家论证
核心提示:
对玻璃幕墙设置、照明灯具选用、照明方式、照明时间等作出规定
广州将制定地方性法规防治光污染。市政协委员韩延等11位委员在今年两会上提出建议制定出台针对广州市夜间灯光污染防治的相关法规。昨日,韩延做客“政协话民生”节目透露,近日其得到市环保局的答复称,《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已完成,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论证并公开征民意。
问题:夜间光污染尚未有立法
韩延提到,广州市夜间市政照明灯具、广告灯箱及装饰性灯光有滥用的趋势,能耗巨大,每年因“光亮工程”产生的维护费用庞大。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表明,夜间灯光污染对人的夜间休息睡眠、身体健康和动物、植物的夜间生态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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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延介绍,许多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大城市,对户外照明灯具、广告灯箱及状饰性灯具等的光源种类、亮度、安装规范、开启使用时间等都有比较完善的指导性和限制性法规。
“悬浮物散射夜间照明灯光导致夜空背景亮度大幅增加,加剧了灯光污染程度。因此应该对空气污染和灯光污染实行联合监测。”对此,韩延等委员提案建议,组织开展对广州市不同区域城市夜间灯光污染状况进行抽样测量,对广州市目前夜间灯光污染状况以及生态效应进行评估。
市环保局:已完成草案近期征民意
今年市两会期间,韩延等11位委员联合提案建议,呼吁尽早出台相关法规。
记者在市环保局的答复中看到,市环保局表示,在国家和地方的光辐射立法属于空白的背景下,广州已将《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列为2014年政府规章正式项目。经过前期一系列法定程序,市环保局已草拟了《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近期还将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该《规定》将规范建筑外墙装饰、城市道路及隧道照明、城市景观照明、涉光户外广告和招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照明等方面光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活动,遵循以防为主、防控结合、政府负责、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群防群控的原则,从玻璃幕墙设置、照明灯具选用、照明方式、照明时间等方面作出规定,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法律责任等内容。
市环保局表示,将尽快完成《规定》并提交市政府审议。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开展光辐射环境监测和技术规范制定,对各区的光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效应进行评价、评估等。(记者王鹤通讯员李志洁)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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