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高压线外力破坏事故记录警示
来源:温州网2014-11-26 11:08:32
核心提示:
2010年8月27日9时15分,温州市某建设工地,施工单位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在一回220千伏高压线下违规使用吊车吊装桥梁板时,吊臂碰触高压线,造成线路跳闸,导致严重断股,吊车轮胎全部炸裂,操作人员被电弧严重烧伤。为此,施工单位不仅仅要为电力设备修复及停电损失付出高额赔偿费,并且要为受伤人员支付高额医药费,悔不当初。
2011年1月8日19时10分,温州市某建设工地,施工单位未经安全审核且现场未设监护人。在一回110千伏高压线下违规使用吊车吊装建筑材料,因与高压线举例过近,造成线路跳闸,导致断股,导致该线路停运时间达1小时25分钟,严重影响了部分区域的正常用电。
2012年12月11日14时54分,平阳县某房地产开发建设工地,施工单位未经安全审核且现场未设监护人,使用塔吊吊装建筑材料,因与高压线距离过近,造成线路跳闸,导致断股,导致该线路停运时间长达6小时27分钟,严重影响了部分区域的正常用电,肇事施工单位为此付出高昂赔偿费。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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