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协党组书记: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主旋律

来源:求是作者: 2014-12-02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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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回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和如何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等根本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是指导文艺工作和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还提出“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文艺创作永恒的主题

  爱国主义体现的是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饱含着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意识观念,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文艺创作永恒的主题,历代仁人志士和诗人作家留下了灿若星河的爱国主义篇章,展示了崇高的爱国情怀。班固“爱国如饥渴”的赤心,陆游“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担当,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志向,秋瑾“粉身碎骨寻常事,但愿牺牲保国家”的气节,吉鸿昌“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的豪言,表达的都是炽热的爱国主义的情怀,在今天依然动人心魄。这些爱国主义经典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基因。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文艺方针的阳光沐浴下,我国文艺园地呈现繁花锦簇的景象,爱国主义题材的精品力作争奇斗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学艺术迎来新的春天,广大作家谱写了激越、铿锵、雄壮、优美的爱国主义的主旋律,以自己的笔触深切表达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人民、文化、历史深情的热爱。当然,不可否认,近年来,文艺创作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刻意背离爱国主义主流价值、贬低爱国主义经典作品、随意颠覆历史、解构民族文化的不良倾向。面对喧嚣和嘈杂,我们更应该高举起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优良传统,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让人们的灵魂经受洗礼,激励人们昂扬奋进。

  二、全身心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爱国主义承载梦想、张扬梦想。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就要全身心地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和民族观,弘扬作为社会主义文艺灵魂的中国精神,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浓缩着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凝聚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美好理想,更是当代中国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五千多年的历史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在幅员辽阔、山川秀美、人杰地灵的中华大地上,无数中华儿女万众一心、英勇斗争、自强不息、争取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伟大实践,是中国精神的光辉写照,是文艺创作的重要资源。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人民奋进的号角,奋笔抒写“历史中国”百年的追梦理想,泼墨描绘“当代中国”的圆梦图景,是时代赋予文学的神圣使命,也是当代作家的历史责任。

  书写中国梦,必须着力讲好中国故事。文艺作品一定要讲究艺术性和感染力,避免贴标签、模式化、概念化、标语口号化。要遵循文学艺术创造规律,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寻找创作灵感。文艺创作既要有对远大理想的憧憬表达,又要有对现实生活的生动呈现;既要抒写群体追梦的业绩,又要叙写百姓个人的生活经历,透过个体独特的体验映现时代;既要谱写出人民奔向美好未来的激越旋律,又要高奏起人民除恶祛邪的奋进交响。艺术作品要直面真善美与假恶丑、光明与黑暗、先进与落后并存的现实,敢于描写社会的矛盾和冲突,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

  三、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

  人民是国家之本,没有人民国将不存,离开人民何谈爱国。人民是创造历史的真正英雄。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文艺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就要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要把人民作为创作的源头活水,自觉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虚心向人民学习,从群众的火热生活中汲取营养,欢乐着人民的欢乐,忧患着人民的忧患,做人民的孺子牛。现在,一些作品不感人,没有生命力,就是因为文艺工作者脱离生活、脱离群众,取不到生活的真经,触不到群众的脉搏。如果置人民群众需求于不顾,把文艺创作仅仅看作是表达个人志趣的工具,囿于私人话语、个体情调的樊篱,“总是咀嚼个人身边的小悲欢,并把小悲欢当大世界”,文艺创作就会蜕变成自娱自乐的清供,创作必会苍白和空洞,离真正的艺术越来越远。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一旦离开人民,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

  人民既是文艺的创造者,也是文艺作品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文艺作品只有获得人民的认可,才能最终实现它的价值。文艺工作者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自觉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文艺作品的重要标准。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创作自由和社会责任的统一,努力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绝不能让文艺创作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以至于陷入低俗化和庸俗化的泥潭,使文艺沾满铜臭气,成为市场的奴隶。

  四、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文化观,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爱国主义是一种深沉的文化追求。闻一多说:“我爱中国固因他是我的祖国,而尤因他是有那种可敬爱的文化的国家。”中国是举世公认的世界文明古国,创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作出了不朽的贡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我们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弘扬中国精神,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文化反映了一个民族特有的信仰追求、价值取向、文明准则、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文化是难以割舍的,文化的损伤是人们心灵深处最难以忍受的痛。记得法国作家都德曾创作一部反映法国人民深厚爱国主义感情的名篇《最后一课》。小说从阿尔萨斯省某小学的最后一堂法语课反映法国领土被侵占这一重大事件,把爱祖国和爱文化有机联系在一起,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中华民族经过千百年淘洗,形成了博大精深、底蕴深厚的中华文化,使之成为维系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家园。我们要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审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意义和价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凝聚促进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强大文化力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很多寓于文学艺术之中。从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开始,历经先秦散文、两汉辞赋、魏晋南北朝文学、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多个文学艺术发展阶段,中国文学艺术煌煌大观的典籍,涵蕴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独有的美学精神。文艺工作者必须下一番焚膏继晷的苦读功夫,下一番含英咀华的深研功夫,塑造自己成熟的文化人格。中华传统文化要经过创造性转化,才能在传承基础上发展。要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既保持文化的民族性,又体现文化的时代性。要正确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葆有传统文化优秀特质,又实现传统文化的开拓创新。文艺作品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国文化、表达中国价值。

  五、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热情书写国家与人民的历史

  历史是民族成长的足迹。俄国文豪列夫·托尔斯泰在其巨著《战争与和平》中说过:“历史是国家和人类的传记。”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历史,爱我们的国家必对我们国家的历史有敬畏感和自豪感。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就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热情书写国家与人民的历史。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歪曲历史、消解历史的错误思潮,甚至还出现了按照西方标准重写中国历史、重评中国历史人物等历史虚无主义现象。龚自珍曾有一段警世名言:“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这段话至今读来,仍振聋发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不知道如何选择前进道路;不知道如何对待过去,就不知道如何对待未来。

  文学作品固然不是历史教科书,但严肃的作家必须对历史具有客观、理性的认知,向历史负责。我们要自觉学习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历史过程、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不能一叶障目或盲人摸象。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从联系中去掌握历史事实,把一些零碎的事实随意挑出来随意渲染,那只能是游戏历史。作家要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认知社会历史,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分析历史现象,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认识历史事件,深入地而不是肤浅地评价历史人物,这样才能分清主流与支流,辨明表象与本质。

  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不是对创作题材的限制,而是树立起一种高尚的精神追求,具有广阔的表现空间。不能认为只有描写民族战争、革命斗争等重大事件的作品才是爱国主义,才是主旋律。吟咏祖国山河、怀念故土乡愁、描绘百姓生活的作品,同样可以成为爱国主义的主旋律作品。也不能认为爱国主义的主旋律作品,必是长篇巨制。事实上,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等各种体裁,无不可以创作出爱国主义的主旋律作品,这是被反复证明了的、无须赘论的道理。(作者: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李冰)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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