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少收费低 南京市八成以上社区医院停办家庭病床
核心提示:
为方便瘫痪病人、肿瘤晚期病人等居家就医,我市近年来一直在推广家庭病床建立。但因人手少,收费低,目前八成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停止了这一业务。
多家社区医院几年前已停办家庭病床
今年68岁的张大海老人,有多年高血压病史。两年前突发脑中风,经抢救虽捡回一条命,但落下了“半身不遂”。3个月前,老人因再次严重中风瘫痪不起,不仅吃饭要靠鼻饲,长期卧床身上也长了褥疮,“跑到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建立家庭病床,等了两个多月也未能建上。”张大海的老伴告诉记者,建不了家庭病床,社区医生就不能定期上门进行相关护理,有换药、挂水等需求时,就得将儿子、女儿全部召回家一起将老人送到附近医院。
据介绍,家庭病床是我市方便市民就医的一个重要举措,瘫痪病人、恶性肿瘤晚期病人等8类符合建立家庭病床的人群,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只要给社区医院打个电话,医生便会上门诊治,并建立家庭病历,护理人员按医嘱定期来护理等。
|
因花费少、治疗方便,这一项目受到不少患者欢迎。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停止了这一业务,“我们已经有两年时间没有建立家庭病床。”秦淮区大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萍告诉记者。
建邺区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也透露,他们3年前也基本停止了这一业务,“全市推行这一业务的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应该不足两成。”这位负责人说。
人手短缺、收费偏低,家庭病床推行不易
“我们服务人口超过11万,按照社区医疗标准配比,中心医务人员应有100多人,但目前满打满算才60多人,满足基本的医疗、公卫服务需求已经捉襟见肘,实在没精力再去发展家庭病床。”秦淮区红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陈萍告诉记者。
“其实推行不下去的根本原因是现在收费太低,医疗机构没有积极性。”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陈萍告诉记者,目前家庭病床收费执行的是10多年前的标准,医护人员上门一次只能收10元诊疗费外加一些耗材费。“我们中心服务的人群很多都住在城郊接合部,上门一次仅路上时间就有两小时,才收费10元,我们的劳动价值如何体现?”
记者了解到,在很多大医院,诊疗费也不高,但医院可以通过诊疗项目收费来提高业务收入,但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本行不通,“按照目前家庭病床医保报销政策,一张家庭病床运行周期为3个月,可报销额度为1500元,一个月报销500元,开展的诊疗项目非常有限,社区卫生中心怎么可能有积极性?”上述业内人士说。
我市酝酿推“居家护理险”,家庭病床报销额度有望翻3倍
“家庭病床”停滞不前已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记者了解到,前不久,我市民政、人社、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家庭病床推行较好的青岛考察,拟借鉴“青岛做法”,从明年起进行“居家护理险”的试点。
秦淮区卫生局副局长陈玲告诉记者,青岛居家护理险明确:入住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由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不再设立起付标准。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服务机构的结算标准分三种:对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每床日定额包干费用(含统筹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为60元;在二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为170元;在三级医院的则为200元。“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的日定额包干费用达到60元,相较于现在的南京医保支付标准高出了3倍,如果能够推行,不少诊疗项目都可以展开,这不仅方便患者,也能调动基层医疗单位服务的积极性。”
据悉,为进行这一政策的试点,我市相关部门已委托江苏省职工医科大学进行“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标准”的制定,哪些项目可以开展、如何收费都将被明确,“下月将进行最后论证,明年有望在秦淮区率先试点。”陈玲透露。
本文转自:温州网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