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消保委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切记“四个要”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 陈培培 沈佳 2015-02-16 09: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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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春节将至,商家纷纷亮出促销绝招,特价、红包、打折、返券等各类商业广告五花八门,眼花缭乱。为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消保委发布了春节消费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切记“四个要”。

  要吃得好

  吃年夜饭是家家户户的重头戏,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了在酒店用餐。首先预订酒店时要“货比三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卫生环境好的商家;其次对“年夜套餐”的服务项目、订餐时间、订餐位置、人数桌数、收费标准等内容要事先做好约定;再次要查看是否存在谢绝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另收费等霸王条款;在餐后要先看账单后付款,留心账单是否增加了莫名项目。

  要行得好

  假期出游已成为一种时尚,提醒跟团游的消费者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经营范围明确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预防合同陷阱带来的消费纠纷。在面对旅行社打出的超值力推、最后机会、春节包机等促销活动时,提醒消费者要冷静对待,特别是境外游的线路,要了解清楚签证的时间是否赶上,以避免因签证问题造成的损失。在旅游期间如遇导游私自改变旅游项目要注意保留证据;对于额外收取的费用,要索取票据,并明确费用名称。旅游结束后,建议消费者向主管单位或相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消保委等维权组织投诉。在景点购物时,要多问多看多比较,防止上当受骗。外出饮食时,一定要注意卫生,以免食物中毒给旅途带来不便。

  要购得好

  春节期间各种展销会扎堆举办,提醒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时应看清食品标签上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尽量选择标签内容齐全的食品和距生产日期近的食品。购买散装食品时应观察食品的贮存条件:即食食品是否存放在封闭空间,是否有生产合格证。注意销售价格,以防节日期间商家以促销为名欺骗消费者,要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网络购物要注意保留交易信息,尽可能通过截屏方式保留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对于近日各大网商、网站推出的送红包活动,提醒消费者谨慎点击链接,避免因误点钓鱼网站而得不偿失。

  要玩得好

  自古民间有燃放鞭炮辞旧迎新的习俗,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指定的合法销售点,选购有正规的厂名厂址、警示语、中文说明书等标志,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的产品;燃放时要头脑清醒,切勿酒后燃放,一定要仔细阅读燃放说明,选择安全地点,平稳放置后燃放,避开电梯口、加油站、变电站等易燃易爆场所,未成年人不要单独燃放。燃放后要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要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为了保护环境及他人的安全,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要适时、适地、适度地燃放,最好以其他方式庆祝春节。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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