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了电警棍 偷窃变成抢劫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2015-02-17 07: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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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光膀子,手持电警棍的陌生男子在你家翻箱倒柜……如果见到这样的场景,你一定吓坏了。2014年9月12日晚9点30分许,市民元某下班回到位于瓯海区北村前岸路的家里,就看到了这一幕,抓贼过程中被对方用电棍击了几下。近日,瓯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当事人使用暴力,属于抢劫未遂,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00元。
事发当晚,元某刚打开卷帘门就发现有小偷,他赶紧拉下卷帘关住“猎物”,自己扑了上去将该男子抱住。纠缠之余,元某的肚子被光头男子用棍子戳了几下,元某突然感觉身体发麻,有些无力,原来小偷随身带了电警棍。光头男子突然咬了一口元某的左臂处,甩开元某,拉起卷帘门冲了出去。恰好老乡骑着助力车经过,捎上元某追到北村邮政银行处的大排档,两人终于抓到了光头男,随后报了警。
光头男子姓晏,1977年出生,江西人,2014年2月来温州,平时随身带着15厘米左右长的电警棍防身用。那天在事发点附近闲逛,看到一女子把钥匙放在外面的灶台上,他就悄悄打开卷帘门入室盗窃。当他知道原本只打算偷东西的他已经升级为“抢劫罪”,感到后悔莫及。
瓯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后认为,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因被他人发现而在户内当场使用暴力,行为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未遂,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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