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养到七岁才知是妻子与媒人所生 男子索赔50万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作者: 徐再杰 2015-03-11 07:34:25
核心提示:
查看评论

  温州网讯 瑞安市总工会干部黄某帮“情人”做媒,“情人”吴某婚后却为他生下女儿。昨天上午,女方丈夫杜先生向其妻及黄某索赔一案在瑞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之一黄某未到庭应诉。

  杜先生称,2004年,黄某将冒牌“外甥女”吴某介绍给他,并于当年结婚。婚后,黄某却经常与他妻子私会。2008年8月,女儿出生,但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杜先生越来越觉得宝贝女儿眉目间跟黄某非常相似,于是起了疑心。去年上半年,经亲子鉴定,他发现7岁女儿非自己所生,而是黄某的亲生骨肉。“这件丑事被我发现后,她(吴某)竟然说我不会生育,才去借种。”

  昨天在庭上,吴某也提及了“出轨”的原因,“他(黄某)模样好,体格也好,我就是想借个种。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是我把他骗过来,灌醉酒才发生这样的事。”对于吴某的解释,杜先生感到非常气愤。为了证明自己,杜先生当庭出示了自身有生育能力的检查报告。杜先生提出,被告返还其支出的抚养费、教育费、保险费等费用,赔偿亲子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50余万元。

  就这个金额,双方争辩了许久,比如教育费、保险费的实际支出人是谁,孩子满月酒是否有亏损等。在此期间,旁听席上杜先生的亲属不时与吴某发生口角,审判长不得不数次警告双方遵守法庭纪律。

  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询问原告方“愿不愿意调解”,杜先生表示同意。审判长又询问被告方的意见,被告代理律师表示,“经黄××授权,不同意调解”。因此,案件将择日宣判。

  走出法庭前,双方亲属再次剑拔弩张,差点发生肢体冲突,所幸被法警及时劝离。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