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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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昨天,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一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温州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月6日,省纪委召开各市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听取杭州、温州等5个市委主要负责人的报告,并组织全体省纪委委员进行评议。省纪委委员们认为,温州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省纪委委员们和省纪委有关部门就温州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敢于亮剑出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会议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要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强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人员的监管,健全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要着力解决“一家两制”等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腐败。要深刻剖析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
会议强调,要把贯彻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汇报会精神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整改大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细化分解,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做到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位,推动问题限期解决和落实,确保整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其他市委常委参加会议,市政协主席余梅生、相关副市长以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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