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持温州实施金改新12条 批准推行新一轮改革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 邹雯雯 2015-03-27 06: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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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天,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在“温州金改”新闻媒体发布会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即温州金改“新十二条”,批准温州推行新一轮改革。这意味着温州金改经过三年的先行先试,如今要往更深层次和新领域迈进。此次发布的“新十二条”亮点颇多,地方法人金融组织、区域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互联网金融业态等引发期待。

  “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12项任务中,除个人境外直投涉及资本项目开放外,其余11条任务都得到了比较好的实施。”全程参与温州金改的浙江省金融办主任、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副组长丁敏哲为温州金改点赞,他说三年来温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形成了许多全省可复制甚至是全国可复制的经验。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温州建立全国首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金改12项任务。3年来,温州金改在独特的经济地理版图上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在民间金融疏导和监管方面作出诸多探索和尝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此次是为了更好适应新常态下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的变化,结合温州实际,借鉴和吸收全国13个地区金改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金融改革创新和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经验,推出了“新十二条”。

  此次发布的“新十二条”涵盖了地方法人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服务、农村金融改革、互联网金融创新、资本市场、金融稳定机制、地方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其中地方法人金融组织、互联网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机制受到诸多关注。

  “新十二条”指出,今年除了鼓励民营银行创新发展,温州还要加快筹建民营资本发起设立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积极引进和发展信托、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公司等专业机构。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介绍,证券公司有望在6月份前亮相,保险公司也已经完成材料上报。互联网金融创新也成为温州金改下一步突破重点。此外,“新十二条”中还提出将设立区域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属地化处置不良资产,将加速温州不良资产处置的力度。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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