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可预约车检更便民 省公安厅解读10项交管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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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余勤)5月7日,省公安厅发布交通管理十项新举措。从7月1日开始,我省放开驾考限制,申领驾照可在省内异地考试,可提前上网预约;机动车年检也将实现省内异地检验。本报记者专访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就交管新举措进行详细解读。
考驾照网上自主预约
目前,考驾照由驾校代替学员预约考试,交警部门再根据相关情况向各个驾校分配考试名额。从7月1日开始,这一考试形式将退出历史,学员可在所在市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直接预约考试,自主选择考试场地和考试时间。7月1日前,我省将会出台相关细则。
交警部门还将下放考试权限至县(市、区),提供各考试科目就近考试服务。9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考生,可以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此前有消息说“自学直考”即将实施,也就是说学员不必花钱到驾校上课,通过自学驾驶技术,就可以直接报名驾考。对此说法,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级公安机关暂时无权推出这项举措。
机动车异地直接检验
现在,杭州的机动车主想检验省内其他地市的机动车,得两头跑办理委托手续,而这个过程实在有点麻烦。
从7月1日开始,只要车辆是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可以直接到省内任意符合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而不再需要办理委托。
此外,凡是在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车主可以到省内任意一个公安交通管理车辆业务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部分驾照注销可直申考试
如果因为一些失误,驾照被注销了,那么这条“部分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直接申请考试”的举措要好好看看。
7月1日起,凡在我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允许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原准驾车型或原准驾车型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但增驾类准驾车型除外。
省交管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实行“部分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直接申请考试”,目的是针对那些不是因为严重交通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仅仅是由于疏忽被注销,其实际驾驶技能往往并未丧失,则允许申请人无需通过驾校培训,可直接申请考试,从而降低其重新考取驾驶证的经济、时间成本。
轻微事故可选“微处理”
交通事故一发生,常常引发堵车,这在杭州道路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不过,往后可以用手机快速处理,避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当事人发生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后,可利用手机登录互联网移动终端,上传事故现场照片等信息到交通事故网络处理平台,实现快速处理。
这方面,杭州萧山走在前列。车主只需关注“萧山公安”或者“萧山交警”的微信公众号,点击功能菜单中的“微办事”→“事故微处”,按照提示,动动手指,拍拍照片,录段语音,轻松搞定。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迅速离开现场,并联系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远程学习教育更便民
7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参加7天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其中3日(12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远程学习教育,其余4日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远程学习环节会使用科技手段来监督制约。比如,手机验证码、远程学习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功能等。在远程学习的页面上,是学完一部分,才能进入到下一个页面,这意味着,开着电脑,人跑开是不管用的。此外,若发现非本人远程学习,此人将会被要求到现场学习。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A、B类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人(未满12分),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远程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完成驾驶证审验。
目前,省内高速公路上的轻微违法若被记分,驾驶员可以在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页面进行交规学习,但地方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还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此外,10月1日起,全省推广使用道路交通违法处罚网上统一支付系统。全国驾驶人在我省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违法,可以通过该系统使用银联卡缴纳罚款。各地将公布移车求助热线电话,7月1日起,各市开通全天候移车求助社会化服务热线。当你的路被停放车辆挡住时,可拨打移车服务热线进行求助。据悉,除了目前的110和112平台可以全省范围内进行移车求助,各市还将推出本地专用服务热线。
7月1日起,“信用浙江”平台上将发布全省企业所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这个平台曝光企业车辆的违法情况,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用,对其荣誉、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等都有影响。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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