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见妻子和情人抱一起 男子驾驶电瓶车撞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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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当街撞见妻子和一个男子搂抱在一起,在洞头务工的安徽籍男子小李不由得火冒三丈,他毫不犹豫驾驶电瓶车冲撞了过去,并从车上拿下水果刀去捅对方。日前,洞头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而民事赔偿方面,鉴于受害人有错在先,法院让小李担责80%。
为了改善生活,家住安徽的小李和妻子选择到洞头打工。然而,在洞头生活期间,夫妻间的感情产生了波澜。2010年开始,小李陆续听到不少风言风语称,他的妻子和另一名男子有染。小李一直将信将疑。
2010年7月8日晚,小李在洞头县灵昆街道上岩头村路上发现,昏暗光线下,一男一女非常亲昵地搂抱在一起,女子的背影像极了妻子。他再靠近几分,发现此人正是自己的妻子,他不由得火冒三丈。
当时正骑着电瓶车的小李,头脑一热,马上加足马力,朝抱着妻子的男子冲撞了过去。对方还没反应过来,随即被撞了个人仰马翻。此时,小李仍不解气,电瓶车上有一把水果刀,他拿起刀就冲上前,朝对方腹部捅了过去。
眼看对方鲜血涌出,小李这才冷静下来,他不由得慌了神,当即逃离现场。
被捅的男子姓阎,从事猪肉零售。他和小李及小李妻子都是安徽人。
案发当晚,阎某被送往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光住院就住了22天,医疗费等方面的花费,全部由他自己掏腰包。
经鉴定,阎某累计创伤长达28cm,左肾破裂切除,小肠系膜裂伤,构成七级伤残,需要休养150天。
案发后,小李一度选择主动投案,不过,取保期间,经公安机关多次传讯均未到案,直至2014年12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开庭当日,小李的妻子并未出现在法庭。据悉,血案发生以后,小李的妻子便玩起了失踪,并没有向小李提出离婚,而小李也没有向妻子提出离婚。
而多位证人的证言显示,小李的妻子的确与阎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洞头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小李携带凶器伤害他人,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小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且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法院审理小李刑事案件同时,阎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李赔偿37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阎某的合理损失为22万余元,但鉴于阎某自身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阎某为自身的过错承担20%责任,小李承担80%责任,即赔偿阎某损失17万余元。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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