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风险警示

来源:温州网作者: 2015-05-26 1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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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避免因食用织纹螺引起中毒,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以下风险警示:

  一、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二、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尽快到医院就诊。

  三、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请及时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6日

    延伸阅读: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

  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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