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男子凌晨溜进别人家 辩称只想喝口水

来源:温州网乐清支站作者: 程遥 通讯员 黄思思 2015-08-17 15: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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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乐清支站讯 凌晨3时许,竟然发现一个陌生男子站在自家房间门口!家住北白象镇蒋家桥村的王先生,就遇上了这样恐怖的一幕。日前,在“平安乐清”专项行动中,北白象派出所民警抓获了一名入室盗窃嫌疑人,虽然该男子还没开始盗窃,但是按照201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有关规定,该男子仍然被刑事拘留。

  8月13日凌晨3时许,市民王先生正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忽然听见家门被打开的声音。

  王先生起身,竟然看见一名身材瘦小、面容枯槁的老头,怔怔地站在自己房间门口。

  王先生连忙将其逮住,同时拨打了110报案。“他说自己只是进门喝口水。”王先生说,他不相信老头的话。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将老头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老头姓方,安徽人,今年61岁,有犯罪前科。2003年,方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半年。2011年,方某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接受警方调查时,方某说,凌晨3时许,他独自一人走在路上,因又饿又渴,于是打开路边的房门,进入王先生的家中。

  “他一直强调自己只是进门喝口水。”民警说。

  目前,方某因涉嫌入户盗窃已被刑事拘留。

  据民警介绍,从2011年开始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行为有了更细化的规定。“原来入户盗窃和一般盗窃都必须满足涉案金额达到1000元的标准才能立案侦查,现在只要有非法进入别人住宅的行为,公安机关就可以以涉嫌入户盗窃立案侦查。”民警称,目前,方某被警方依法刑拘,此案还在近一步调查。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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