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PPP,发改委再发一文

来源:作者: 2015-09-06 15: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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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包括要求地方发改部门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推动制度落实;积极引导,推广特许经营;广泛宣传,推进能力建设。

  《关于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称,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条件,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广泛筛选适宜开展特许经营的项目,深化前期研究,谋划重点推进项目,积极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移交-运营(BTO)以及设计-建设-融资-运营(DBFO)、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运营管理(O&M)等方式开展特许经营。

  《通知》还强调了对特许经营项目简化审核。 《通知》称,针对《办法》关于简化审批的规定,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梳理本部门负责的审批核准事项,简化流程、规范时限,同时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特许经营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核和联审联办,减轻投资者负担。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四项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梳理这些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关注点:

  1、明确新增了一个适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社会事业领域。此前《办法》中明确了适用领域为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五大领域。社会事业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在我国各级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中,社会事业包括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事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社区建设、旅游事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10个方面。根据此前《国务院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来看,下一阶段各地将会因地制宜主推一些民族文化、体育等传统文化领域的项目,各地可因地制宜推广。

  2、通知再次体现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并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共同成为经济发展的“双引擎”。

  3、明确了针对特许经营项目,政府部门的责任划分。强调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作用,意见明确了地方发改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门协调机制。2014年以来财政部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其中大部分是要求地方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PPP项目的前期准备、识别、物有所值及财政可承受能力分析等工作,而本次通知则着重强调了发改委在项目实施阶段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这在整个项目周期就明确了财政部门与地方发改委的职责划分。

  4、地方特许经营条文要与《办法》相一致,对于地方原有的制度与《办法》不一致的,需要及时经行梳理,并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修订工作。这项规定将有助于项目的准备及实施和法定程序的顺利开展,减少不必要的协调工作。

  5、建立特许经营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核和联审联办,减轻投资者负担。积极响应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文件中对“简政放权”的要求。 6、加强《办法》的宣传。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尽快完善政府决策支持体系,并组织开展培训、咨询服务和经验推广,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这将有助于推广特许经营及相关PPP项目的建设。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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