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违法进入将被罚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2015-11-26 07:46:00
核心提示:该《办法》中对BRT的日常管理、运营、维护保障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职责明确和规定。
查看评论

  温州网讯 昨日,中国·温州政府官网上公布了《温州市快速公交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该《办法》中对BRT的日常管理、运营、维护保障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职责明确和规定。

  市民最关心的是BRT的运营。该《办法》对运营过程中,BRT车辆、乘客、社会车辆等都设有相应的管理举措。《办法》规定BRT车辆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道路的最高限速;按照通行顺序行驶和停靠、驶离站台;正常情况下,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时不得超车,但遇前方车道有影响通行的障碍时,可临时借用相邻同方向车道行驶,超越障碍后驶回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乘客乘坐BRT车辆,需要经人行过街设施、售检票通道进入候车区,并在规定区域候车,按先下后上的次序上下车;依次通过候车区出口通道、人行过街设施离站;禁止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候车和争抢乘车。

  《办法》指出,社会车辆未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禁止进入快速公交车道行驶、停靠,被BRT车辆上的监控设施拍摄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依据。

  但有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借用BRT专用道的。如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快速公交专用车道沿线的其他车道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快速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可疏导其他社会车辆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行,道路疏通后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温州市快速公交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市民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传真:88860381,邮箱:249915505@qq.com。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记者 肖建永)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