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物价部门拟定18家单位进行定期成本监审
来源:温州网2016-02-19 16:34:00
核心提示:温州市发改委拟继续开展公共交通、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教育培养等18家单位开展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温州网讯 为不断完善成本监审机制,坚决落实管细管好管到位的目标。根据《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有关规定,温州市发改委拟继续开展公共交通、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教育培养等18家单位开展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调整价格的前置环节,是建立健全经营者成本约束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措施。发改委将成本监审工作进行前推后移,将定调价成本监审拓展到事前、事后监审。进一步做好成本数据跟踪调查与评估,防止成本无节制或突发性上升,帮助经营者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与约束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要求,坚持成本监审原则,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无论是政府制定价格,还是市场决定价格,成本都是价格构成的主要部分,成本数据、成本信息也是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的支撑和保障。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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