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玩车撞倒老人 九个月后被撞老人离世告上法庭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周蓓蓓2016-04-12 07:47:00
核心提示:欧洲城内有个露天游乐场,场内有一种叫乐吧车的游乐车,像滚筒一样,招人喜欢。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有人因为玩这种车玩出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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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去过市区欧洲城的人都知道,欧洲城内有个露天游乐场,场内有一种叫乐吧车的游乐车,像滚筒一样,招人喜欢。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有人因为玩这种车玩出了麻烦,不慎把一名85岁的老太太撞成了股骨骨折。

  9个多月后,该老人离世了。老人的家人认为,老人的离世与这起事故有关。随后,作为该游乐设施的所有者、温州欧洲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城发展公司”),以及两个孩子的父母被告上了法庭。

  事发:85岁老人被游乐车撞倒

  昨天上午,鹿城区人民法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周先生是这位离世老人的儿子。2014年3月30日下午3时38分,他的母亲陈老太太经过市区欧洲城中环商业街广场时,被一辆乐吧车撞倒,当时车内坐着两个孩子。经诊断,陈老太太股骨骨折,后住院22天接受治疗。

  “我后来在监控视频里看到,母亲被撞飞出去,坐都坐不起来,躺在地上,工作人员也没有第一时间过来扶她。”周先生说,出院后,母亲一直在家卧床治疗,家里人还专门雇请了两个看护。

  去年1月4日,陈老太太因医治无效死亡。周先生认为,正是这起事故导致了母亲的离世。事后,他和家人将欧洲城发展公司、乐吧车所有者和实际管理者尹某,以及两个孩子的父母均告上了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45万余元。

  庭审:事发周边未设置安全警示

  周先生说,涉事的乐吧车是一种极不安全,难以控制的游乐车,尹某并未取得经营许可,在人流密集街区冒险操纵行驶,而且事发当时,周边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警示。尹某应承担责任。事发现场属于欧洲城内的商业街行人通道,明知乐吧车危险,欧洲城发展公司仍允许乐吧车在该区域行驶,负有一定责任。而两个孩子的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未能阻止其撞伤老人,负有责任。

  法庭上,尹某表示,他和欧洲城发展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在欧洲城的内广场经营游乐车。根据当时约定,游乐车在内广场均可行驶,并自行承担安全防护。事后,他已经支付陈老太太医疗费、住院费等3.6万元。

  孩子父母的代理人均表示,当时两个孩子刚坐进乐吧车,工作人员在旁指导如何启动,其中一孩子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操纵摇杆,才导致事故发生,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昨天,欧洲城发展公司未到庭。

  争议:老人离世与被撞是否有关系

  庭上,周先生出具了一份由街道社区医院出示的死因鉴定,证明母亲陈老太太因股骨骨折导致死亡。

  除欧洲城发展公司外,其他三方被告均认为,该份证据无法表明老人离世与被撞受伤有关系。首先,社区医院如何判断出陈老太太的死因,死因鉴定应由认证的医疗机构来认定。

  其次,陈老太太于2014年1月30日受伤住院,同年4月22日出院,出院记录表明陈老太太的身体已康复。时隔9个月后死亡,她的离世与本案受伤无关。

  对此,周先生表示,母亲出事时年岁已高,出院后身体并未完全康复,仍接受社区医院的治疗。

  本案未作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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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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