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猛药出重拳!温州通报10起村社换届违法违纪案例
温州网讯 今天下午,市村社换届办通报各地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零容忍、零例外,决不姑息手软,坚决打击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典型案件
瓯海区三垟街道丹东村黄某清拉票贿选案
案件简介:2017年2月,在瓯海区三垟街道丹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黄某清以当面打招呼、发微信等方式,要求该村部分党员在选举中给予其支持。2月24日,黄某清被确定为村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次日下午,黄某清在温州新城广电中心附近送给该村党员夏某涨人民币1万元现金,另将人民币1万元现金交给夏某涨,由夏某涨转送给夏某凯,并要求夏某涨、夏某凯在选举中给予其支持。2月28日,丹东村党员大会选举黄某清为新一届党支部书记。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0日,瓯海区纪委决定,给予黄某清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免去丹东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夏某涨、夏某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阳县萧江镇浦口村温某香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秩序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23日下午,平阳县萧江镇浦口村村民温某香趁无人之际,将张贴在村宣传栏处的选举公告和有关公告扯下并撕毁,破坏了浦口村换届选举秩序。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3日,平阳县公安局对温某香作出行政拘留7日处罚。
龙湾区永中街道青山村党员娄某谊宴请贿选、电话拉票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12日晚上,龙湾区永中街道青山村党员娄某谊(因资格审查没有通过,未被列入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以某村民搬家为由,在市区某大酒店宴请部分党员,让他们在投票时支持他,同时频繁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拉票。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0日,龙湾区公安分局对娄某谊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永中街道党工委给予娄某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永嘉县岩坦镇佳溪村麻某破坏选举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17日晚,永嘉县岩坦镇佳溪村党员麻某因其子在村支部换届选举中未能当选,在选举会场上大声喧哗、扰乱选举秩序并无故离场。当选举结束准备宣布选举结果时,麻某与妻子返回会场阻挠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拍打主席台桌子、摔坏选举用品,并辱骂选举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严重破坏了选举现场秩序。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0日,永嘉县公安局对麻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永嘉县鹤盛镇上湾村周某送、周某海等人拉票贿选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5日,永嘉县鹤盛镇上湾村周某送与党员周某总、周某勇等人一起到该村党员周某良居住地进行拉票,送给周某良2条中华香烟,要求周某良推选周某送的儿子周某建及周某总、周某勇为支部委员候选人。此外,在党支部换届期间,该村党员周某海召集多名党员在瓯北街道某农家乐吃饭,在酒桌上表明自己有意参与村党支部书记竞选,要求在场党员予以支持,同时表明如果本人不符合竞选资格,要求在场人员推选其女儿周某为候选人。
处理结果:2017年3月16日,永嘉县纪委决定,给予周某海、周某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周某总、周某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嘉县三江街道仙山村吕某祥拉票案
案件简介:2017年2月,在永嘉县三江街道仙山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党员吕某祥通过打招呼、递纸条的方式为自己竞选村党支部委员拉票。
处理结果:2017年3月16日,永嘉县纪委决定,给予吕某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苍南县沿浦镇岭尾村苏某宴请拉票案
案情简介:2017年1月30日,苍南县沿浦镇岭尾村党员苏某在村民潘某益的农家乐宴请该村村民朱某、潘某、吴某甲、李某、吴某乙、花某等人。苏某在酒桌上表示自已要参加本次村委会竞选,竞争岭尾村村委会主任职务,朱某、潘某等人当时都表示,如果苏某竞选村主任,他们肯定支持苏某。该次宴请花费约7百余元,由苏某支付。
处理结果:2017年3月15日,苍南县沿浦镇党委决定,给予苏某党内警告处分。
瓯海区潘桥街道金堡村叶某松“微信红包”拉票贿选案
案件简介:2017年2月20日,瓯海区潘桥街道金堡村叶某松在本村党员微信群以发微信红包(总金额100元,分20个)的形式进行贿选拉票,其中11个红包被该群其他成员领取,金额共48.67元。从3月3日开始,叶某松向该村部分党员打招呼,要求在选举中给予其支持。
处理结果:2017年3月8日,瓯海区纪委决定,给予叶某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李某达“微信红包”拉票贿选案件
案件简介:2017年3月19日晚,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村民李某达在“屿田小学93届”微信群内,以发放微信红包(总金额30元,分30个)的形式为其堂弟李某竞选屿田村村委会委员一职进行拉票,要求群里成员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投村委会委员自荐人李某一票,其中有15个红包被群里成员领取,领取金额共13.93元。处理结果:2017年3月24日,龙湾区公安分局给予李某达警告处罚。蒲州街道取消李某的村委会委员自荐人资格。10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村陈某苗“微信红包”拉票贿选案件案件简介:2017年3月22日上午,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村村民陈某苗在“上江小学97届”微信群内,以发微信红包(总金额50元,分37个)的形式为其父陈某竞选上江村村委会主任一职进行拉票,要求群里成员投陈某一票,其中有16个红包被群里其他成员领取,领取金额共17.13元。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4日,龙湾区公安分局给予陈某苗警告处罚。蒲州街道取消陈某的村委会主任自荐人资格。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记者姜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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