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求退学费后续:补习班非法办学 却未被查处

温州网 2017-04-10 07:48:00
“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未经审批就招生办学,教育部门是否知情?为何办学两年多,该校区都未曾受到教育部门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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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交了6999元学费,3个月后考试倒数第一;家长想找补习班老师退学费,却遭到拒绝。温都昨天报道了市民黄女士母女的遭遇(详见温都4月9日A4版)。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培训班老师给黄女士女儿上课的地点——“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是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该校区从2015年初办学至今,从未受到教育部门的查处。

  “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未经审批就招生办学,教育部门是否知情?为何办学两年多,该校区都未曾受到教育部门的查处?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翰学教育:

  打“汤家桥校区”牌子意在扩大影响力

  “汤家桥校区才办了半年多,就没有再招生了。”昨天,“翰学教育”相关负责人吕先生称,汤家桥校区的办学地点在市区新城中福大厦,是他于2014年购置的。当时,他已经加盟“翰学教育”,在其他地区开了培训机构。

  据吕先生介绍,当时汤家桥的房子买来之后一直空着,就想着以“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的名义对外招生,但生源不多。到了2015年8月份之后,汤家桥校区就没有再对外招生。“从那之后,这个校区基本属于半关闭的状态。”吕先生称,由于房子空置着,有部分同行向他借汤家桥校区的场地上课。其间,部分老师会向吕先生支付场地租借费。而与黄女士发生纠纷的诸葛女士,则从未向他支付过场地租借费,或者把学生的学费缴给“翰学教育”。

  在采访中,吕先生一直强调,把场地借给诸葛老师,纯属友情赞助,自己从中没得到一点好处,对黄女士与诸葛老师之间的纠纷,他是毫不知情的。

  为何2015年开始办学至今,“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一直是“黑户”,没有经过教育部门审批?对此,吕先生表示,汤家桥校区的场地属于住宅性质,而按照相关规定,住宅内是不能开办民办教学机构的。“我向教育部门申请过,但一直没获得审批。”

  没有生源,且属于非法办学机构,为何不尽早关闭?吕先生对此的解释是,虽然从2015年8月开始,汤家桥校区就没有对外招生,但在其他校区招生时,自己还是会打出汤家桥校区的牌子,主要是想给大家一种“这个学校规模大、实力强”的印象,有利于招生。“去年,我就想把汤家桥校区给关了,把房子也挂出去准备卖掉。”

  对于黄女士所称的退学费一事,吕先生称,自己这几天一直在跟诸葛老师沟通,“翰学教育”也愿意跟她一起与黄女士协商,“如果诸葛老师不肯退,需要我们‘翰学’承担的责任,我一定承担,不会推卸。但诸葛老师对我的建议一直不予理会。”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拨打诸葛老师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教育部门:

  非法办学很难发现,今天将予以查处

  开学两年多,汤家桥校区的“黑户”身份,有没有被教育部门发现过?“没有发现过。”吕先生回答相当肯定。他说自己的培训机构开在住宅区内,教育部门基本不会知道。但他又称,市区大多数的民办培训机构跟“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一样都没取得教育部的许可。“由于场地的性质(如属于住宅、楼层比较高),无法通过审批。”

  “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未经审批就招生办学,教育部门是否知情?龙湾区教育局法制监察审批科科长郑笃达表示,“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没有通过审批,属于非法教育机构。他认为,非法教育机构的开办,责任不在教育部门,因为“没有经过我们审批,我们是不知道的。”郑笃达称,在今年3月份之前,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以及对非法教育机构的取缔都属于民办教育科。今年3月份之后,才把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权划归到刚成立的法制监察审批科,但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包括年检、检查等还是归民办教育科管理。

  那么对非法教育机构的取缔和罚款,是由哪个部门负责呢?对此,郑笃达表示,自己刚调到法制监察审批科,情况不是很了解,“听说要移交给执法局,现在正在交接中。”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处处长杨益锁。杨益锁表示,本来教育局的几个执法职能(包括对民办学校违规办学的查处与取缔),是计划今年底移交到综合执法局的,“但目前还没有开始交接,还是属于教育部门。”

  这也就是说,对非法教育机构的监管工作,目前还是划归教育部门。但该由教育部门哪个科室负责呢?记者又就此采访了龙湾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胡锡标。胡锡标表示,目前民办教育机构的非法办学问题确实存在,但没有像吕先生所说的那么严重。造成非法办学的原因,胡锡标表示,这跟目前实行的“先照后证”的政策有一定的关系——不少民办教育机构在市监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就没有到教育部门进行审批。而在2017年之前,市监部门的信息与教育部门并不共享。也就是说,不少民办教育机构在市监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就跳过了教育部门的审批,直接开门招生了。再加上不少非法的培训机构开在居民楼内,教育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很难发现。这也是“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开办两年多时间,没有被教育部门查处的重要原因。

  对非法教育机构的取缔工作,该由谁负责?胡锡标给出了与郑笃达不同的答案:今年3月份之后,除了审批权移交给法制监察审批科,取缔等执法权也同样划到了该部门。胡锡标表示,今天将联合其他科室对“翰学教育”汤家桥校区进行查处。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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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张湉责任编辑:黄作敏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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