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起,你的房贷利率将会有变化

温州网 2020-01-05 10:31:00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公告,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将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进行转换,其中就包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这将涉及在新政前办理过房贷的市民。

  继新发放房贷的定价基准平稳切换后,自2020年3月起,存量房贷也将准备“换锚”。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公告,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将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进行转换,其中就包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这将涉及在新政前办理过房贷的市民。

  与新发放的房贷利率“换锚”有所不同,这次存量的定价基准有两种选择,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转换为LPR(贷款基础利率),或者是固定利率。根据公告,如果选择转换为LPR定价,存量房贷利率将采用LPR加点的形式。

  市民最为关心的是选择浮动利率后,月供咋变?“固定利率就是客户跟银行商定一个利率,人民银行规定固定利率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变化不大。LPR加点的方式计算要相对复杂一点。”市区一家股份制银行个金部负责人介绍,在此之前,房贷利率定价的“锚”一直是基准利率,会根据基准利率“打折”或“上浮”,转换后这个“锚”就换成了LPR,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而且差值可为负值。

  该负责人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客户现在执行4.6%的房贷利率,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的LPR为4.8%,那么加点幅度应为4.6%-4.8%=-0.2%,那转换后该客户执行的房贷利率将为LPR-0.2%。

  根据文件,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大多数存量房贷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以前是根据基准利率重新定价,近几年基准利率没有调整,所以市民感觉一直比较平稳。现在换成LPR加点的方式后,变化会频繁一些。”市区一国有银行个金部人士说。以目前房贷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为例,此次调整后第一个重定价日应该是2021年1月1日,到时候存量房贷需要根据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进行调整。

  不过市民可以放心的是,根据央行文件,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在2020年转换时市民的房贷利率将没有变化。

  业内人士表示,在预期LPR下降的背景下,客户选择浮动利率报价会比较合适。2019年12月20日第五次发布的LPR显示,与房贷利率挂钩的5年期以上LPR为4.8%,较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低了10个基点。但同时要注意,在通胀上行等因素影响下,LPR也不排除会进入上升周期,浮动的房贷利率也可能随之走升。

  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末,温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072.7亿元。目前各大商业银行正在加急设计新的条款以及办理程序,到时候会联系客户进行转换。根据公告,借款人可在2020年3月至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

  来源: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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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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